牙克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牙克石市营业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牙克石市营业部:
你公司《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报告及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原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8〕11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10名工作人员(主任1名、督导1名、内务1名、客户经理7名),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劳动条件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一年,时间从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止。
二、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职工加班。你公司在收到批复文书之日起十日内,要将批复文书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特此批复。
牙克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