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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镇职工申报普通门诊慢性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 238 信息来源:永兴社区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城镇职工、灵活就业及国有破产企业参保人员:
​      根据呼伦贝尔市下发的《呼伦贝尔市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试行)》呼人社发【2017】267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2020年度牙克石市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28日(下午14:30—17:30报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普通慢性病病种范围:
      1、 原发性高血压病Ⅲ期、肾原性高血压
      2、 糖尿病
      3、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4、 帕金森氏病(包括帕金森综合症)
      5、 系统性红斑狼疮
      6、 系统性硬化症
      7、 活动期乙型肝炎
      8、 丙型肝炎
      9、 肝硬化失代偿期
      10、 肺气肿

三、 申报普通慢性病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9月30日住院病历)的完整住院病历及诊断书复印件(需经医保统筹核销过的住院病历,病历上加盖医院复印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附姓名)

四、申报程序:
      1、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的慢性病患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登记报名,由单位负责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慢性病申报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上报牙克石市人民医院铁西住院部三号楼二楼医保科。
  2、灵活就业、国有破产企业的慢性病患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牙克石市人民医院铁西住院部三号楼二楼医保科报名。

五、申报地点:
  牙克石市人民医院铁西住院部三号楼二楼医保科
  联系电话:0470—7227023

六、申报认定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的病情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弄虚作假,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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