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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基本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1-02-19 浏览次数: 54 信息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 字体大小: ]

就业创业基本服务规范

(一)按要求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加强心理引导,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全面掌握培训就业需求。

(二)跟进了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现状和有关需求,登记造册,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

(三)加强与有关培训机构对接,定期开展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四)依托各方面力量,了解掌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各类单位用工需求,做好就业推介工作。

(五)积极争取符合退役军人特点和实际需要的创业项目,并针对性做好扶持工作。

(六)定期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或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各类就业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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