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平台首页 > 政务公开 >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构建交通事故联动化解新机制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构建交通事故联动化解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次数: 73 信息来源:市法院 [ 字体大小: ]

    为及时妥善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与牙克石市公安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针对辖区内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就相互协调配合以及拓展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诉讼的对接渠道,形成了一套关于处理交通事故纠纷联动化解机制。

    2021年4月16日,我院邀请牙克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员在我院召开了联席会议,会上就协调配合方案具体实施流程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对有关问题进一步作出了明确。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牙克石市公安局制定了一套关于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相互协调配合方案,将着重建立交通事故案件一体化处理机制,突出便民、快捷目标,强化诉源治理、繁简分流、前段化解,大幅缩短事故平均处理周期,减少当事人理赔成本。

    市法院会定期派员进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联合调解,市交警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完毕,将初次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带领到联合调解中心,对当事人疑惑的法律问题由调解中心法官进行释明,法官对当事人法律问题的解答与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解释相结合,从法律角度、行政角度,对当事人疑惑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使当事人能在懂法明理的基础上尽快达成调解协议。对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至法院的案件,涉及道路交通专业知识,公安局交警大队派员参与法院多元化调解,使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实现专业互补。

    交警部门在主持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也会告知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经会议商定,我院建议将我院制作的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作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卷宗内容,交警大队在处理事故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做以释明,假如在交警队调解不成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该确认书可作为诉讼时的送达地址确认依据,可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诉讼成本。

    当事人也可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的方式,在处理事故后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直接网上立案。我院也制作了立案起诉需要的材料清单提供给交警大队,在交警大队处理事故调解不成后可告知当事人按照该清单有针对性地准备诉讼材料,为当事人尽可能提供最大方便。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牙克石市公安局将继续创新工作机制,多措并举,让老百姓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少跑路,让老百姓即使发生事故也能妥善解决、案结事了、握手言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