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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牙克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次数: 162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 字体大小: ]

牙安委办发〔2021〕21号

 

牙克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牙克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纵深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牙克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牙安委会字〔2020〕1号)精神,现将全面落实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呼伦贝尔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严格安全生产和三年整治工作考核,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坚持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相融合,强化对行业安全的监管责任;三是各企业聚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聚焦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门任务清单

按照《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门任务清单的通知》,请各镇街、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任务分工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及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邮政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要对照任务清单,逐项推进落实、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每季度逐条逐项对照任务细则,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安委办将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度总结”等方式,推进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和呼伦贝尔市统一部署,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深化理解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全力推进各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阶段重点任务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推进化高新区、化工集中区风险评估工作;二是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为主线,持续强化重大风险防控;三是开展全市危化领域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全市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工作。

2.强化煤矿安全整治。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我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劳动用工的有关规定,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三是2021年底前,煤矿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强化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

3.强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深入开展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排查48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厉打击10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贯穿全年;二是严密管控重大风险,对我市涉及的单班入井人数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进行专家会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在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强化消防安全整治。一是推进公安、市场监管、发改委、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二是开展专项领域治理,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石油(煤)化工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三是强力推进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开展消防安全素质提升活动。

5.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加强“两客一危”管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问题摸排,摸清底数,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完善工作台账;二是继续在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两个专题”学习宣讲活动,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三是依托社会服务机构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6.强化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三是加强城市建设安全方面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防范和疫情防控;四是开展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强化高新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加快推进园区优化调整工作,统筹园区区域布局;二是完善园区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统筹园区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等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进一步完善水气暖、污水处理、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三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8.强化危险废物安全整治。一是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排查,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生产经营安全和环境安全;二是督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贮存,推动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年专项整治是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和最终落脚点,2021年,在集中攻坚阶段我市重点推动企业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使“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安全生产中起到“辨风险、查隐患、堵漏洞”的作用,增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牙克石市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牙克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办法》《牙克石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验收考核办法》全面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在全市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推广企业安全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紧扣集中整治任务要求,强化执法检查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准确识别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强化安全生产防控措施,细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强化执法检查。一是坚持精准执法,落实“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关键岗位开展靶向检查,通过对2020年度全市事故统计分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大对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整治力度,提高执法质量;二是要严格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重大风险不及时处置的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强化执法权威;三是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专家助力企业安全监管服务”活动等,不断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充分运用监测预警系统等信息化线上监管方式,坚持以“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提升执法效能;四是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意识,执法人员要增强行政执法服务意识,提升文明执法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做好一情况四清单信息报送日常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专班和工作制度,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内部任务分工,建立办公运转机制,保障专班有序工作。按照集中攻坚阶段,动态更新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制度措施、重大安全风险、成果等“清单”,每月及时准确将数据报送至市安委办。各镇街、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每周报送1篇以上高质量的工作信息,报送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把握当前重点任务,主题突出。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按照全市“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报送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年度总结和阶段性总结。重大情况和突出问题及时报送。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注重通过主题活动、网站专栏、组织召开推进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牙克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牙克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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