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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凌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次数: 108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 字体大小: ]

 

 

 

 

 

 

 

 

 

牙汛发〔2021〕1号

 

关于做好防凌汛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及各防指成员单位:

2021年凌汛期已至,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我市气温总体略高,前、后期略高,中期偏低。降雪量总体略少,全市平均降雪量为16.7毫米,北部居多。全市最大积雪深度为35厘米。预计3月中下旬,我市降水量南部及中部地区略多于常年0-2成,其余地区略少于常年0-2成。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凌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牙克石市实际,现将做好防凌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及各防指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搞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机构改革未到位前,各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好防凌汛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立即行动起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防汛物资配备、人员设备、工具配备及时到位,汛时拉得出、用得上,保障汛期安全。

二、防患于未然,及早部署,狠抓落实。各镇要对各自辖区内的排洪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淤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确保过水通畅。市区南排水干渠沿线各街道办事处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堵塞桥涵沟道进行全面清淤工作,必须在3月26日前完成全部清淤清障工作,必须做到不留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3月末市防汛指挥部将统一进行检查。同时,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堤防、沟渠每天都要有专人进行巡堤查险工作,对易发生凌灾重点地段要有人管护、看守。各镇、街道办事处防指要高度重视防汛信息上报工作,发生凌灾时,必须按照信息上报程序,在第一时间口头上报市防汛办,三小时内上报文字材料。对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瞒报、漏报、不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调整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各镇、街道办事处、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及各防指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防汛预案,于3月26日前上报至市应急管理局241办公室,并落实防凌汛抢险队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树立一种有备无患意识,共同协作,密切配合,在做好本地区防凌汛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完成上级交给办的其它防洪抢险任务,确保安全渡汛。

四、切实加强防凌汛值班,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各镇、街道办事处、巴林旅游区管理局防指必须在3月22日至5月15日期间,做好24小时防凌汛值班工作,要严格实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上传下达协调调度,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班,到岗到位,一旦出现汛情,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汛情现场,保证能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牙克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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