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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批 服务指南(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发布时间:2021-08-29 浏览次数: 240 信息来源:牧原镇 [ 字体大小: ]

 

(一)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认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三)申报条件

处于劳动年龄段的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人员,个体工商户和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除外。

(四)申报资料

1.申请人须非农业户口;

2.当年社保缴费收据;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邮政储蓄银行或一卡通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5.2寸白底照片3张;

(五)办理时限

发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认定、发放通知》后的9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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