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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审批服务指南(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发布时间:2021-08-29 浏览次数: 133 信息来源:牧原镇 [ 字体大小: ]

 

(一)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呼伦贝尔市特困人员设定办法}}

(三)申报条件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

  1.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年满60周岁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

(四)申报资料

1.特困人员供养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

3.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情况证明及承诺书;

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声明书;

5. 疾病证明或残疾证明;

(五)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服务窗口

民政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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