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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浏览次数: 171 信息来源:市总工会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劳模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总和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的要求,进一步巩固集体协商基础,拓展集体协商内容,提升集体协商质量,推动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现就做好2021年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明确工作重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凸显。为妥善应对劳动关系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各基层工会要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劳动关系双方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就双方共同关心、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开展协商,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妥善解决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 进一步巩固建制率,不断提升协商质量

    2021年要实现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已建工会的企业开展年度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保持在90%以上。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做到协商的程序规范,协商内容体现职工利益诉求。鼓励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围绕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工时制度、职工福利、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等进行协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或生产经营方式有重大调整的企业,要以稳就业、保企业为主要目标,围绕转岗稳岗、轮岗休假、待岗培训、工资福利、裁员方案等涉及职工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重点在于“保岗位、保工资”。协商基础较好的企业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商机制,开展多层次协商,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努力解决企业及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2. 继续开展“要约行动季”活动

    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领域,以一线职工、农牧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活动。一是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特别是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动形成“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靠协商”的社会共识。二是在各类媒体刊登集体协商提示函,号召未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续签或重签的企业,尽快响应企业工会集体协商要约或主动向企业工会提出要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开展集体协商。对提出要约尚有困难的工会,上级工会要给予帮助和指导,必要时可依法代替基层工会行使要约权。

  3. 以行业协商为主攻方向,推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要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业、旅游、餐饮住宿、娱乐文化、商贸会展等行业作为推进协商的重点领域,全面摸排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聚焦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行业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在环卫清洁等农牧民工集中的行业,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增长。在快递、外卖、网约车等新业态领域行业,通过探索确定协商主体、创新协商模式开展行业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或协议,明确行业用工规范和劳动标准。

  4. 深入开展质效评估,增强集体合同实效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实施方案》要求,以企业(行业)自评为主,外部评估为辅,多形式开展评估工作。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质效评估的重点内容,将增强职工获得感作为质效评估的目标,组织动员职工全程参与。力争到2021年底,质效评估得分80分以上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行业)达到60%以上,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达到8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质效评估,进一步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增强集体协商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以集体协商为主要载体的企业(行业)与职工协商对话沟通机制,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共渡难关、共享成果,形成利益共同体。

    六、加强集体协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素质

    按照全总《关于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要求,分级配齐配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不断扩大专兼职指导员队伍规模,优化队伍结构,在巩固原有基础上,从工会社会化工作者中择优培养,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水平高、素质硬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智力支撑和业务指导。要加大对集体协商指导员、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培训力度,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

    七、注重培育集体协商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以“上代下”“上参下”方式指导或者直接参与典型企业的协商,分级抓好典型培育。要注重新培育区域、行业和企业集体协商典型,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工作程序规范、充分体现职工意愿和诉求,要做到“四必谈”,即职工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生育保护、技术工人或高技能人才待遇作为必谈内容,通过协商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宣传集体协商先进典型,切实发挥集体协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集体协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促进集体协商工作创新发展。

     

                         牙克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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