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呼伦贝尔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统一部署,新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将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结合街道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等。退役军人和“三属”以外的人员,只建档立卡、不申领优待证。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力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得申请优待证。
二、建档立卡及申领优待证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服役期、退役后取得的职业技术资格类证书;
3.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在照片矩形框水平居中);
4.退役军人提供资料。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残疾军人证等其他材料或证明。证件丢失或证件字迹不清存疑的,需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入伍登记表(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二次入伍的退役军人提供相关资料;
5.“三属”提供资料。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6.立功受奖证明书。本人在部队、地方所荣获的旗县级以上的各类奖项证书;
7.党组织关系证明,包括所在党支部名称、入党时间、是否按时缴纳党费、是否担任党组织职务、上年度参加组织生活会次数,是否担任兵支书,以及是否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8. 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属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及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代为办理的还需领取《委托书》等材料;并进行现场预约。
退役军人服务站名称 |
退役军人服务站地址 |
联系电话 |
新兴社区退役军人 服务站 |
九道街林业休闲广场新工街道 办事处一楼大厅 |
0470-7369745 |
新华社区退役军人 服务站 |
越桔西小区新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 |
0470-7369379 |
新风社区退役军人 服务站 |
御景园二期新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 |
0470-7305219 |
(一)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符合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应向户籍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对于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可携带牙克石市居住证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新工街道办理地点如下:
退役军人服务站名称 |
退役军人服务站地址 |
联系电话 |
新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
新工街道办事处三楼党群服务中心内 |
0470-7333551 |
五、温馨提示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服务对象按照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安排,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分时、分批有序前往办理,避免人员聚集。鉴于建档立卡需要采集的个人信息项目较多,请服务对象耐心配合。
3.根据相关要求,请服务对象务必保证在申领优待证过程中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个人违纪、违法信息。因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证明材料而造成的法律及其他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4.对于档案材料缺失或不全,无法确认身份等特殊疑难情况,建议服务对象暂缓申请,待申请高峰过后,再结合本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以及信息比对、走访调查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最后,感谢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全力为大家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