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东社区使用办公经费慰问困难群众的公示
乌东社区2022年8月17日,就残疾家庭尹淑华因意外摔伤造成家庭困难情况向镇党委请示申请临时救助,镇党委于2022年9月14日批复同意,请使用社区工作经费开展慰问工作,现将慰问使用经费情况公示如下:
尹淑华,慰问金1000.00元(发放表为证)
本人家庭情况:人口2人,67岁,残疾家庭,丈夫无退休金,本人五七工,工资1550.00元,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今年又意外摔伤,住院花费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社区按照镇党委批复为她送去慰问金100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
公示时间:2022.12.7-2022.12.14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14日前向乌东社区支部反映。
监督联系电话0470-7704717
乌东社区支部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