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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号

发布时间:2022-01-08 浏览次数: 89 信息来源:绰山社区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号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春节临近各地人员流动增多,我市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巩固林都疫情防控成果,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31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强化抵返人员登记报备 从呼伦贝尔市外抵返我市人员,要提前向所在镇(街)报备,抵返我市后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排查、管控等防疫责任,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抵返人员管控措施 1.从境外返回并在入境点城市解除集中隔离后抵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抵返我市前入境已满28天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2.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抵返我市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抵返我市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3.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现确诊病例地区所在地市(地级及以上城市)抵返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4.从国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抵返我市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管理,每天进行症状监测,在第2天、7天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外出的要向社区(村)报备,外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5.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举措 全市火车站、客运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地下商业街、网吧影院、景区景点、餐饮娱乐、洗浴、文化休闲、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要规范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严格执行信息登记、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一点五米线、保持社交距离、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制度,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等防控措施,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做好健康监测。提倡自行配备人脸识别扫码测温一体仪器,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提高通行效率。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做好入住人员登记和健康监测,及时向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外来人员信息和健康监测情况。各类养老院、福利院、监所机构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度,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强化院感防控。 四、严格控制人员聚集 火车站、客运站等重要部位要严格落实分类查控核验,做好测温、登记、扫码等工作,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严格控制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牙克石至满洲里客运班线自即日起恢复。教育部门要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信、人社、国资等部门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抵返、返岗。人员较多的企业务工人员返岗,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科学合理控制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庆典庆祝、企业年会、大型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活动举办地辖区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餐饮单位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要提前向辖区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提前向辖区社区(村)报备。 五、倡导群众就地过年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带头落实在当地过年,同时管好“身边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尽量减少出行,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尤其是3—11岁儿童和老年人要及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若发生局部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将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广大市民和各类经营主体要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落实措施不力及瞒报、谎报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470-7206811 市疾控中心疫情电话:0470-7210600 各镇、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 免渡河镇:13030426882、15247032375 乌奴耳镇:17648001563、18104404935 博克图镇:15047022943、15148465549 绰河源镇:13191338355、15335609260 塔尔气镇:15734805640、15694706133 乌尔其汉镇:15326706103、15049687997 库都尔镇:18804981644、15204929006 图里河镇:15104939620、13327013710 伊图里河镇:18547072739、18347001108 巴林旅游区管理局:18804705577、15804701686 牧原镇:15049019066、18747070101 胜利街道:16647095967、15147081161 红旗街道:15540473991、18447319405 新工街道:18047029111、15540497688 永兴街道:15048137969、18547051129 建设街道:18697478555、15248384159 暖泉街道:18604705890、15148415637 举报受理、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宣传部:0470-7203120 市公安局:0470-7301302 市市场监管局:0470-722601 市工信局:0470-7203128 市民政局:0470-7377800 市教科局:0470-3946016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0470-7309292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470-7201067 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0470-7333014 牙克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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