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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5 号

发布时间:2022-10-09 浏览次数: 36 信息来源:绰山社区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5 号

 

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筑牢我市“外防输入”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严管控重点人员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所有呼和浩特市来(返)我市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措施。

2.各街镇严密排查10月1日以来,新右旗抵返我市人员,公路卡口允许有新右旗旅居史人员进入,抵达我市后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措施,无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

3.各街镇立即排查管控10月5日以来,鄂温克旗、海拉尔区抵返我市人员,公路卡口允许有鄂温克旗、海拉尔区旅居史人员进入,抵达我市后严格落实“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措施,无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4.境外返回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继续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38号公告执行。

以上重点地区抵返人员,如未严格履行报备制度,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已有本土社会面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确需来(返)的,必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

三、从严压实防控主体责任

全市暂停举办宴会、庆典、大型会议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一旦发现私自举办活动或有重点人员(7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参与,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纪检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活动举办方、参加活动的重点人员、行主管部门、属地街镇相关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保供商超等场所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对出入人员实行查验场所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发现场所码出现弹窗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镇街或上级主管部门。

四、从严管理重点场所

全市各类学校、培训学校、托幼机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开学,具体复课时间待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全市各养老机构、监所实行封闭管理,宗教场所暂停开放。

目前,我市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

 

牙克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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