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1月15日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2022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图里河镇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此为契机树牢依法履职理念,将《条例》的规定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落实到工作全过程,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2月21日,图里河镇组织开展《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学习,机关全体参加学习。
为使社会各界和居民了解、支持并遵守《条例》,图里河镇深入开展《条例》进商铺、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进工地、进机关的“六进”送法活动。将《条例》内容送到所辖沿街商铺、在建工地、市场,有针对性的向他们重点宣讲与之息息相关的条款内容。与此同时,利用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LED屏幕宣传《条例》内容,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学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