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奴耳镇伊列克得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自理事会在婚丧好要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要中销强流费。愚昧落后的随刀,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单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群众民主维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成员。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要主功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 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组织实施。
第七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