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本次会议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杜绝会议期间聚集性疫情发生,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会议期间不扎推、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降低感染风险,并强化疫情应对准备,坚决果断做好疫情处置,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次2022年度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结束后本方案废止。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2022年度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成立2022年度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郑群砾 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副 组 长:寇志雯 市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成 员:苗秀兰 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委员
郭喜红 市直属机关工委纪检委员
王 超 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委员
娄玉莹 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人员
马 贤 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人员
张晓晨 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人员
下设两个小组
场 务 组:苗秀兰 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委员
郭喜红 市直属机关工委纪检委员
娄玉莹 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人员
防疫消毒组:王 超 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委员
马 贤 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人员
张晓晨 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会议人员防疫工作
2.会议前对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申报。市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做好2022年度市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的健康信息收集和初步排查,排查14天内行程,确保会议无中高地区、确诊病例地区旅居史人员。
在会场设置临时隔离间,临时隔离间应配备水银体温计、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口罩、75%酒精手消液、医用垃圾桶、84消毒液、一次性手套、喷壶等专业防护物资。临时隔离间内无杂物,能通风。
4.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与其他参会人员保持1米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佩戴口罩。在开会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5.参会人员退场。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开始退场时,工作人员应组织参会人员依次、有序离开会场,不得在会场附近逗留,确保会议结束后人员不聚集。
6.工作人员防疫要求。市直属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工作人员遴选,适当增加应急备用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境外旅行史,且会前14天内未离开牙克石。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与会议期间工作。会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会议期间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要追究本人相应责任。
(二)防疫物资配备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市直属机关工委做好水银体温计、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口罩、75%酒精手消液、医用垃圾桶、84消毒液、一次性手套、喷壶等防疫物资的配备工作。在会场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加强化学消毒剂等物资的安全储备和使用管理,严防火灾等次生灾害发生。会场配备额温枪、喷雾器材等。所有工作人员每人至少配备1个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会议区域清洁消毒
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在开会前对会议相关区域,包括通道、门把手、桌椅、楼梯等设备进行彻底清洁。会议前一天完成清洁消毒工作后,即封闭会场。会议当天,开会前1小时,对会场进行通风换气。
会议结束,所有人撤离后,由专人对会场进行全面消毒。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按500mg/L浓度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室内环境使用含氯消毒剂按500mg/L浓度进行喷洒消毒,关闭所有门窗作用30分钟后,开窗通风。垃圾桶使用含氯消毒剂按1000mg/L的浓度进行消毒处理。废弃口罩统一收集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对会场进行彻底消毒。
五、应急处置
1.体温检测异常。如在会议入口处发现体温≥37.3℃,不得进入会场,第一时间由防疫组工作人员将其引领至临时隔离间隔离,对该人员进行体温复检,并报告现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立即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会议期间自觉发热的,应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室,由防疫组成员负责排查,无法排除新冠肺炎者立即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2.其他疑似症状监测。在会场等任意场所发现咳嗽、咳痰、乏力、气促、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工作人员应引导至临时隔离间隔离,由防疫组成员进行检测,无法排除新冠肺炎者立即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3.转诊转运。发现疑似病例、密接、次密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立即上报牙克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470-7206811和市疾控中心疫情电话,联系电话:0470-7210600,并及时拨打120负责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