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
部门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3年 2月 27日
公开时间: 2023年 3月 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XX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XX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特别强调1:每个公开位置要精准上传指定报表,切忌重复公开多个预算报表;没有数据的报表要上传空表,并在报表合计数处填“0”,同时在报表下方说明空表原因。
特别强调2:公开报表缩放比例要适当,最好保持在80%-100%;报告、报表要美观清晰。
特别强调3:公开报告不要“残留”模板内容。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相关工作。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权限内造林种草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碳汇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按权限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权限内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产业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权限内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7、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权限内计划财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森林资源管理办公室、草原监督管理办公室、造林绿化办公室等。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牙克石市森林康养发展中心、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牙克石市森林康养发展中心、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牙克石市森林康养发展中心 |
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
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牢固树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并重的林业建设方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紧密结合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实际,以推进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总抓手,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着力推进林草产业发展,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实现牙克石市国有林地草地生态良好,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
(一)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加强防火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好职责。落实网格化责任,细化网格责任制,强化火源管理,扎实开展防火巡控工作。
二是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5〕22号)相关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并加大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护力度。
三是加大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根据不同媒体不同的特点,选取适合的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联合牙克石市公安局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植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四是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继续压实各镇、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跟踪指导和宣传引导,督促各地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提升效能,推广林长制改革先进经验,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林长制,为保护发展林草资源提供强大制度保障。
五是着力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灾害应急、防治法规和科技支撑等六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遏制并扭转松针毒蛾、东北鼢鼠等本土有害生物严重发生和危害的局面,逐步实现由被动减灾向主动御灾的转变,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六是严格执行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草原保护、公益林管护、天然商品林管护、林地变更调查等工作,切实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不受破坏。
(二)生态建设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的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技术规程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营造林任务。在不断推动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同时,加快产业的结构转型,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竞争力,探索出一条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通过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实现所确定的森林城市建设目标,生态环境保持稳定,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民生得到极大改善。
(三)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全面加强我市林地草地管理工作,对市政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其他项目、农牧民生产设施建设占用林地、草地项目,我局主动服务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的审批、审核、上报工作。针对市政府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我局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林地、草地审批手续,确保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保障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地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建设按照审批面积实施,无多占林地以及破坏林地、草地的情况。
(四)2023年项目谋划工作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牙克石市2023年重点项目谋划清单》,2023年谋划项目数量8个,分别为:一是中幼林抚育项目。计划中幼林抚育6万亩,计划投资1200万元。该项目正在积极谋划中,不涉及手续办理等。二是天然商品林管护项目。计划管护面积105.43万亩,计划投资1054.3万元,该项目正在积极谋划中,不涉及手续办理等。三是重点公益林管护项目。计划管护面积103.58万亩,计划投资1035.8万元,该项目正在积极谋划中,不涉及手续办理等。四是植被恢复项目。计划植被恢复1500亩,计划投资225万元,该项目正在积极谋划中,不涉及手续办理等。五是封山育林项目。计划封山育林6000亩,计划投资60万元,该项目正在积极谋划中,不涉及手续办理等。六是航空飞行营地项目。项目分二期投资建设,计划投资3.9亿元,目前已协调牙克石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前期项目立项备案工作。七是绿建山庄项目。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牙克石市林业和和草原局谋划绿建山庄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生态健康养老”和“休闲度假养老”为主题,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出发点打造“酒店式生态森林康养型养老院及休闲度假养老区”。截止到目前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规划、环评等手续。八是碳汇方面项目。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牙克石市林业和和草原局谋划碳汇方面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正在积极谋划中。
(五)推进生态产业发展工作
一是森林草原碳汇项目。积极与呼伦贝尔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对接,争取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协议。按照协议内容进行推进。2023年样地监测结束后,进行数据汇总,免渡河林场监测与牙克石林场数据同步,推进碳汇交易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森林康养森林旅游项目。规划出3个地点,其中雪谷300亩、新闻中心50亩,林场原储木场30亩,开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项目。
三是生态产业园建设。新建或扩建种植大棚、烘干室、贮藏室,垂钓园等设施,购置机械设备。种植黑木耳、蘑菇、瓜果蔬菜,养殖冷水鱼等。
四是林下经济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创建绿色有机农畜林产品示范基地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苗木生产经营、积极开展绿色有机农畜林产品示范基地创建、全面加强中草药种植及经济林开发利用、深入开展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稳步推进林草产业发展。
五是中科羊草项目实施。以提升草种业创新能力为重点,持续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加强草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乡土生态草种和优质饲草品种培育等方面的系统布局,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应用为导向,产学研创新联合,覆盖种质创新、良种繁育、示范推广全链条的技术支撑体系,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源头科技支撑。
六是种苗基地建设。新建或扩建现代温室大棚、贮苗窖,种子调制烘干室,办公室、浇水喷灌及电路照明设施,购置机械设备。培育工程造林苗木樟子松、落叶松、云杉容器苗和裸根苗;培育城镇绿化苗木糖槭、榆叶梅、丁香、四季玫瑰等裸根苗。
(六)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提前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动员,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强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和规章制度抓细抓实,开展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廉政党课、组织党员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七)信访矛盾化解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力化解影响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预防群众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并定期将排查结果及调处情况上报市联席办和市维稳办,畅通信访渠道,做好日常接访工作,使群众及时掌握和了解自身信访诉求的办理情况。
二是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各林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强化督促和推动林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八)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包保责任
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发展态势,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加强与疫情指挥部的沟通协调、加深与街道办事处合作力度,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倡“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倡导职工居家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关注牙克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疾病防控知识。
(九)做好乡村振兴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包保工作
一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集聚和放大效应,引导农民、社会等各方面资金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吸引工商企业和社会资本以参资入股、合作经营、村企共建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二是加大社会帮扶力度。加强与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联系力度,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支持,寻求在规划、人才、信息、项目等方面得到扶持。不断完善和创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载体,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信息服务。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89.9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852.31 万元,减少31.08%。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89.9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889.9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9.9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89.27万元,增长136.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运转项目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41.5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1889.97 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889.97 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77.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04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43.1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7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增资因素导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支出 684.25 万元,主要用于停止国有天然商品林采伐后,保障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正常运转、职工基本生活,以及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和产业转型等相关支出;草原管理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84.25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节能环保支出未列入预算。
(4)农林水支出支出928.78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网围栏管护人员工资、公益林管护支出、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42.60万元,增长58.45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人工造林项目及公益林管护资金纳入本年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 56.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8.68万元,增长18.08 %。主要原因是增资因素导致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889.97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889.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9.97万元,占100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0 %;
本年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万元,占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0%。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预算合计 1889.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83.15 万元,占 41.44 %;
项目支出 1106.82 万元,占 58.56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89.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852.31万元,减少31.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重大项目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89.9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9.27万元,增加136.04%。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4 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5 万元,增长2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2.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62 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资、新增退休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1.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1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养老保险缴费预算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补交职业年金列入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43.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2 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医疗保险预算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7.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医疗保险预算增加。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684.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4.29万元。
1、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年初预算2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未列入预算。
2、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597.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7.25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停伐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3、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年初预算 4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未列入预算。
4、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 2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未列入预算。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 928.7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42.60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91.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91 万元,增长4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2、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55.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 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3、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318.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3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4、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森林资源培育资金未列入预算。
5、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8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12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未列入预算。
7、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动植物保护资金未列入农林水支出预算。
8、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湿地保护资金未列入农林水支出预算。
9、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资金未列入农林水支出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5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6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83.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8.23万元、津贴补贴182.35万元、奖金32.96万元、绩效工资29.70万元、住房公积金53.16万元、医疗费40.35万元、退休费93.15万元、奖励金0.04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25.0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0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手续费0.12万元、取暖费0.49万元、差旅费2.76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9.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占80 %;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占20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9.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万元,减少4.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 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9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未调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41.58 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项目21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1106.82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1106.82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6 万元,增长 5.2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编制3个,机构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1.8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8.86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94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共有车辆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业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2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4 个,公开项目34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 1889.97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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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臧元化 联系电话:0470-733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