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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9 浏览次数: 47 信息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 字体大小: ]

 

 

 

 

2023年度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3年   3月   6日

公开时间:  2023年   3月   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XX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XX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特别强调1:每个公开位置要精准上传指定报表,切忌重复公开多个预算报表;没有数据的报表要上传空表,并在报表合计数处填“0”,同时在报表下方说明空表原因。

特别强调2:公开报表缩放比例要适当,最好保持在80%-100%;报告、报表要美观清晰。

特别强调3:公开报告不要“残留”模板内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相关工作。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权限内造林种草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碳汇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按权限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权限内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产业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权限内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7、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权限内计划财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办公室、草原监督管理办公室等。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3年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预算包括:局属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3.人员基本情况:编制数23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3名。

2023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共计45人,其中实有在职19人、离休0人、退休26人。与上年相比,退休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减少原因死亡2人。

三、2023年度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牢固树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并重的林业建设方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紧密结合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实际,以推进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总抓手,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着力推进林草产业发展,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实现牙克石市国有林地草地生态良好,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

一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加强防火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好职责。落实网格化责任,细化网格责任制,强化火源管理,扎实开展防火巡控工作。

二是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5〕22号)相关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并加大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护力度。

三是加大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根据不同媒体不同的特点,选取适合的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联合牙克石市公安局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植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四是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继续压实各镇、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跟踪指导和宣传引导,督促各地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提升效能,推广林长制改革先进经验,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林长制,为保护发展林草资源提供强大制度保障。

五是着力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灾害应急、防治法规和科技支撑等六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遏制并扭转松针毒蛾、东北鼢鼠等本土有害生物严重发生和危害的局面,逐步实现由被动减灾向主动御灾的转变,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六是严格执行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草原保护、公益林管护、天然商品林管护、林地变更调查等工作,切实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不受破坏。

    

第二部分  2023年度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37.7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960.71万元,减少41.79%。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37.7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337.7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0.87万元,增长274.88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保运转项目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41.5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1337.7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1337.71 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67.91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54  万元,增长27.24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 16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42 万元,增长17.82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缴纳医疗保险比例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支出 637.25 万元,主要用于停止国有天然商品林采伐后,保障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正常运转、职工基本生活,以及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和产业转型等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37.25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节能环保支出未列入预算。

(4)农林水支出支出 595.24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网围栏管护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 322.07万元,增长118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人工造林项目、公益林管护资金纳入本年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 21.31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4.59万元,增长27.45 %。主要原因是增资因素导致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337.71 万元,包括本年收入 1337.71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7.71 万元,占 100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

 

图1.收入预算图(可以饼图列示)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支出预算合计    1337.71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11.62    万元,占   23.29   %;

项目支出   1026.1   万元,占 76.71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图2.支出预算图(可以饼图列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337.7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960.71 万元,减少 41.7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重大项目未列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337.7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960.71  万元,减少   41.79 %。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4  万元。其中:

  1.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9  万元,减少29.9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9万元,增加24.88%。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增多。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2 万元,增长17.82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医疗保险预算增加。

(三)节能环保支出

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597.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7.25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停伐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

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年初预算 4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未列入预算。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 595.2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22.07万元,其中:

  1. 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91.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91 万元,增长4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2. 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55.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 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3. 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森林资源培育资金未列入预算。
  4. 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8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5. 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12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未列入预算。
  6. 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动植物保护资金未列入农林水支出预算。
  7. 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湿地保护资金未列入农林水支出预算。
  8. 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资金未列入农林水支出预算。
  9.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项)。年初预算31.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农业保险保费未列入农林水支出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1.3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59万元,增长27.45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11.6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95.8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74万元、津贴补贴71.17万元、奖金17.17万元、绩效工资4.97万元、住房公积金19.91万元、医疗费14.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退休费4.86万元、生活补助13.18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二)公用经费   15.7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手续费0.12万元、取暖费0.49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 万元,占73.83%;公务接待费支出3.9   万元,占26.17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9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  万元,减少 6.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1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  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3.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41.58  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2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1026.1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1026.11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5.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   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编制3个,机构运行经费预算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9.8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7.86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1.94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共有车辆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3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2  个,公开项目12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 1026.1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薇              联系电话:0470-733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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