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领取待遇人员认证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市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呼社险发〔2023〕1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认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认证期内未认证人员将停发社会保险待遇,待完成认证后,从停发之日起补发,并续发社会保险待遇。为保证您能及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您及时认证。两种认证方式自选,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养老资格认证可通过微信订阅号“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或“内蒙古人社”app 两种方式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牙克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关于2023年领取待遇人员认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