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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街道网格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 196 信息来源:建设办 [ 字体大小: ]

 

上岗公示制度。在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公示牌,将网格划分、党组织设置和网格长、网格长助理、网格员、协管员、联络员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

工作例会制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每季度定期组织网格长、网格长助理、协管员、联络员、五大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社区负责人、党群服务中心人员召开例会,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落实,研究讨论、协商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重点问题事项,在定期召开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例会;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社区书记及时组织网格长和网格员召开民情分析会或工作碰头会,对网格社情民意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协商解决网格内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实责任人员限期办理。

巡查走访制度。实行“日走访、周分析、月汇总”制度,网格员每日对网格进行巡查走访,网格长对网格员上报的巡查走访和自身发现的问题每周进行情况分析、对排查情况和解决情况每月进行梳理汇总。网格员在“日走访”基础上,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租住户、生活困难家庭、空巢老人家庭、有外出务工人员家庭、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等每半月登门走访一遍,对网格内居民每月至少走访一遍。网格员要将走访情况及时上报至网格长登记入册,网格长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工作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化管理、对账销号。合理安排入户调查时间,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与居民自治管理相衔接,探索推进党建引领物业企业和业委会建设,完善网格党组织、物业企业、业委会协调联动机制,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提升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考核制度。考核工作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逐级考核的原则进行分类考核。网格内网格长、网格长助理、协管员、联络员的考核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网格员的考核由社区组织实施。街道成立考核工作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工委书记、办事处副主任、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担任,考核组成员由街道各环节人员、社区书记(主任)、党员群众代表组成。负责对网格长、网格长助理、协管员、联络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社区书记(主任)牵头,社区“两委”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对网格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作为成员参与其中,考核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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