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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次数: 26 信息来源:市档案史志馆 [ 字体大小: ]

 

 

一、档案人员必须保护、保管好档案,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装箱、箱柜排放有序。

二、定期检査档案保管情况,发现档案破损或字迹变化,及时修补复制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

三、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

四、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类杂物品,要保持整洁。

五、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污染等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各项设施是否有效。

六、库房内置放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分析,保证规定的温湿度。

七、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拉灭电灯。

八、档案柜应编顺序号,各库、各类档案均应标有档案存放示意图。

九、在档案柜内放置驱虫防霉药物,每月检查一次虫、霉情况,发现虫、霉及时处理。

十、每年对库存声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十一、照片、底片要定期进行检查,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要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

十二、录像带、录音带、影片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倒带,并马上入盒,以防污染,要不定期检査,如发现变形断裂、磁粉脱落等现象,应立即进行补救。

十三、声像档案保管期限与相应文字材料的保管期限一致,需长期保管的声像材料,在保管一定时间后,应转录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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