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优质服务,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全面做好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办公室及档案馆库房环境卫生,创造干净、整洁、清新的环境。
二、对档案资料咨询、查阅、利用者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细致,服务周到。
三、不刁难查询利用者,不谋取私利,坚持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四、珍惜利用者时间,查阅一次不超过30分钟,每查档一次,不让利用者重复来馆3次以上。
五、做到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做好电话、信函、代复制等形式查阅服务工作。
六、对基层档案部门业务咨询及业务指导要热情、认真、周到,凡事躬亲,主动示范,讲求效率,不敷衍塞责。
七、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予以教育、警告、处分、记过、停职、解聘、辞退等处罚。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