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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里河镇社区道德评议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 391 信息来源:图政社区 [ 字体大小: ]

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社区群众的道德品质,规范居民道德评议会运转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居民道德评议会必须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通过道德评议,在居民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文明行为,抵制丑陋现象,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

二、居民道德评议会要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和发动居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会会长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按照“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要求,由居民推荐、社区党组织审查确定评议会成员。

三、居民道德评议会原则上半年集中评议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评议。

四、评议活动要在评议会会员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居民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评议要点,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

五、社区要在显要位置设立居民道德公示栏,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对好人好事大张旗鼓的宣传,引导居民崇尚文明。

六、每次集中评议必须有评议记录,并建立档案。

七、评议结束后,要将评议结果及时报社区党委和社区居委会备案。

八、社区要在年终对本社区评选的道德模范进行宣传表彰,并将典型事迹向上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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