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稳岗返还申领指南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2023年,呼伦贝尔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申领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5.5%),30人 (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裁员率按照企业上年度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数与上年度月平均参保人数之比确定,月均参保人数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计算。对严重违法失信和不符合当地环保政策的企业不予返还。
申领方式:
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无需申请。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 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
发放标准:
大型企业及其他企业仍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公示途径:
呼伦贝尔市本级在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lbe.gov.cn/)进行公示,各旗市区在旗市区政务服务网或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发放方式:
通过银行直接将稳岗返还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单位) 银行账户。
上述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