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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264 信息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及野生动植物

保护工作的通知

 

牙克石林场、免渡河林场: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保护管理实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巡查巡护及监测

对在湿地或临近湿地的过度带从事农业开发、水产养殖或进行水利、道路及其他工程建设的,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湿地资源和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要提前谋划部署,组织人员力量对本辖区内候鸟等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和繁衍地、迁徙通道及停歇地等重点区域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全面清除鸟网、猎套等非法捕猎工具,严防偷捕盗猎情况发生。要加强日常监测和巡护,严防各类破坏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破坏自然保护区内林地、林木、湿地等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提高监测巡护效率,及时搜集汇总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清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湿地范围内垦殖、放牧、采矿、采水及因水产养殖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生产活动,要责令停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并由有关当事人或单位承担恢复湿地生态所需费用。要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协同公安机关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三、依法严格监管

一是加强巡查巡护力度,充分发挥森林管护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餐饮场所、花鸟市场、网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监督检查。四是规范引导、依法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野外放归放生等活动。五是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勘界立标责任,增设标识标牌和警示设施。

四、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当前,鸟类等野生动物发生疫情风险较高,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任务繁重,要贯彻落实上级疫情监测防控有关要求,从源头控制疾病传播。要把防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作为重点,把湿地作为重点监测区,适时加大监测防控范围和密度。要严格落实重点监测期各项要求,做好监测和种群动态巡查观测记录,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要结合“世界湿地日”,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和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在湿地边界树立标志牌等方式,广泛宣传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湿地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二是要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扩大公众保护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的法制观念和意识。要密切关注和正面引导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舆情动态,对公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保护热点及焦点问题及时回应和解说,有效争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推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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