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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林草局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 51 信息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 字体大小: ]

一、切实加强对林草系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包括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舆论,并进行登记备案,自觉接受相关上级部门的统一管理调度。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遇到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坚决抵制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对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自抓。

四、局党组每年组织安排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学习并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统筹协调林草局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与意识形态相关的工作一律履行“先自查,后审批”由下至上的审批手续,意识形态工作部门先自查,后上报部门领导主体责任人复核审批。有必要的必须事先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报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2023年10月20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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