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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门诊普通慢性病申报要求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 33 信息来源:胜利办 [ 字体大小: ]

1、轻症高血压、糖尿病(统称门诊“两病”,只限居民医保)申报要求

1)申报流程:门诊“两病”审核认定实行“一站式”受理,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审核认定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2)申报地点: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高血压、糖尿病等普通慢性病申报要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相同)

1)申报材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完整住院病历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申报地点:

高血压病、糖尿病在牙克石市人民医院医保科、牙克石市中蒙医院医保科申请认定;

肺结核在牙克石市人民医院医保办申请认定;

布鲁氏菌病在牙克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认定;

精神疾病门诊治疗在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申请认定;

其余病种均在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医保科申请认定。

3、注意事项:普通慢性病认定取消体检,申请办理门诊普通慢性病的参保患者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住院病历,符合认定条件即可随时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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