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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楼道乱堆乱放,“堵”了安全,“丢”了文明!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 2 信息来源:胜利办 [ 字体大小: ]

小区楼道作为公共空间是居民日常出行的通道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堵”了安全,“丢”了文明!不仅如此楼道更是发生紧急情况时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在楼道里堆放杂物不仅影响了整体环境卫生还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因此,“楼道不乱堆”非常重要!

楼道堆放杂物的安全隐患

1、极易引起火灾

楼道堆放的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不仅会造成通道堵塞,并且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另外,堆积易造成遮挡灭火器、室内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也影响消防人员救人救火。

2、影响通行及疏散逃生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都堆放在小区楼道里,影响了大家的进出通行,同时,当发生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疏散逃生,遇到120急救接诊时,还会影响医护人员实施救援。

3、影响日常保洁工作开展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占据、遮挡了地面以及墙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间,导致保洁人员无法对这里的环境卫生进行有效清洁,久而久之,堆放杂物的地方也就成了卫生清理上的“死角”,脏乱不堪,滋生蚊虫蛇蚁。

楼道堆放杂物触犯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47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良好的生活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请大家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勿在楼道堆积杂物勿占用疏散通道为紧急情况留出“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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