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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 111 信息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牙克石林场、免渡河林场:

现将《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2日

 

 

 

 

 

 

 

 

 

 

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经市林草局研究决定在我局施业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为工作开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遵循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做到目标明晰,责任清晰,措施得当,工作规范,实施有序,管理科学,全面提高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1、生产火源。主要包括:燎地边、烧茬子、烧荒、烧秸秆以及防火区烧炭等。

2、非生产性火源。主要包括:上坟烧纸、烤火、野炊、野外吸烟、未成年人及呆傻人员玩火等。

3、故意纵火行为。主要是存有不满情绪和偏激行为的人员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大野外火源工作力度,市林草局决定成立野外火源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勇 市林草局 局长

副组长:姚文峰  市林草局 党组成员

石国忠  牙克石林场 场长

王庆海  免渡河林场 场长

成  员:曹旭峰  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 主任

姜  磊  牙克石林场 副场长(主管防火)

包满达拉  免渡河林场 副场长(主管防火)

李东升  牙克石林场资源管护办 主任

温旭东  免渡河林场资源管护办 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局防火办,主任由曹旭峰担任。主要工作职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施业区内野外火源管控工作的开展及各项措施的落实。两林场必须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野外火源监管机构。

四、 整治重点

开展野外火源管控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一)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根据以往人为火灾发生的情况和发生规律,牙克石市引发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的原因主要有烧秸秆、上坟烧纸、汽车排气筒没有安全帽、野外丢烟头、野炊、野外生活用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管住野外用火,是控制和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最基础、最根本的有效手段。野外用火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好与差,甚至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火源控制措施,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及四个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对偏远林农牧场、野外生产点等火源管理专项治理。二是要加强入山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突出重点部位,管住重点人群,及时发布防火戒严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对入山旅游、采摘山产品、野外垂钓人员和闲散人员的管理,关键时期要展开拉网式的“三清”工作,尽最大努力清除各类火险隐患。三是严格执行封山戒严制度。森林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高火险期内违规用火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惩不贷、决不手软,教育一人、震慑一片,处理一事、影响一面。四是严厉打击烧地、烧荒、烧灰堆、烧地埂、烧秸秆、野外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见火必罚”的要求,对野外违法用火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发现的野外火源不追求、不处罚的主管领导和护林员按照《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1、加强对护林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巡山护林职责履行到位。防火期期间,不得安排巡山护林人员从事与护林防火无关的工作。护林人员必须每天上山巡查,对进山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并登记,不得脱岗。巡山护林人员擅离职守和脱岗的,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巡山护林人员每人每次500-1000元,对因不按要求巡山护林造成森林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每发生一起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两林场、外站、检查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和脱岗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值班责任追究制度处罚,带班领导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值班人员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3、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两林场要按照所登记在册的特殊人群情况,对憨、聋、痴、哑、精神病人、老人、小孩和对社会有不满倾向等特殊人群,明确责任人员进行人盯人监管,制定监控措施,落实监控责任。

4、两林场要派出检查组,要严格检查自己所负责的防火管控区域,认真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各项方面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防止因某个环节的工作不到位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漏洞。每次检查结束后向市林草局森林草原防办公室交回检查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存根联)和整改验收单,以便领导小组核实落实情况。

五、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两林场要成立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野外火源整治工作的领导。对被检查发现的野外用火或群众举报的野外用火,相关单位不处理的,市林草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在森林高火险期间,两林场主要领导人(主管防火工作)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离开所在行政区。要继续全面狠抓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护林员是主要责任人制度的落实。两林场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落实森林防火的职责和任务,划分好责任区,使每个片区、每个山头、每片林子、每条进山路口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坚决把“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森林草原防火重在预防,严格控制野外火源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和核心环节。只有管住火源、消除火灾隐患才能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牙、免林场一定要认识到位,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十万火急的头等大事、要事和难事来抓,始终坚持预防与扑救并举,做到工作再部署、责任再落实、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要从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将落实野外用火管理责任作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最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抓紧抓好,认真组织开展查处野外违规、违法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当前,要再次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利用标语、宣传单、板报、广播等方式,通过进村入户等形式,派出护林员逐村逐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向群众讲清利害关系,认清防火形势,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强化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牙、免林场要利用召开工作会议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知识、政策送到村、场、农户手中,一定要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做到户、做到点、做到人,不留死角和盲区。

森林草原野外火源管控工作要形成长效机制,在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开展期间至整个森林草原防火期结束之前,两林场仍要针对火源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自检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杜绝松懈思想,防止因思想松懈、领导不力、责任不到位、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保障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对这些环节的工作不到位而酿成森林火灾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向市林草局写出书面检查,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或重要影响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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