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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 13 信息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牙克石林场、免渡河林场:

清明节是全体公民法定假日,群众性的祭祀活动很活跃。清明节期间也正值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关键时期,为认真做好我局施业区内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和祭祀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自4月1日起至4月4日,牙克石林场、免渡河林场按火险等级提高战备等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事宜。现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火责任意识

牙克石林场、免渡河林场要严格落实和执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位,做好清明节期间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隐患的排查,做到不留空白,不走过场。倡导“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保护好生态环境,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地点相对集中,强化公众防火意识,两林场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发放宣传单、宣传车播放《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重点向群众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知识,大力宣传禁止祭奠活动露天焚烧行为,要在主要路口设立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教育群众身在林区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不带烟、不带火、不烧纸、不放鞭炮,树立文明扫墓、文明祭祀新风尚,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祭祀带来的火险隐患,维护生态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春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强化火源管理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呼伦贝尔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和四个相关规定,认真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各重点区域的防范措施,要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入山道口严把严守,禁止携带火种入山。做到站山头,看坟头,守好路,教育当地人,堵住外来人,坚决管住卡死上坟烧纸、野外吸烟,一切野外用火,严防固守,严把火源关,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及时掌握森林草原防火动态和火灾情况,确保信息通畅无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零星坟墓区域放流动哨巡回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对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或有火不报,瞒报,大火小报,酿成重大损失或有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牙克石林场、免渡河林场将清明节期间巡护各个坟头、交通要道的值守时间、分组情况于4月1日前上报至市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联系人:孟凡洋,电话:157****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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