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记录
2024年2月6日
党课主题:《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主讲人姓名及职务:张春梅 职务支部书记
记录人:张春梅
地 点: 博南社区
上级党委列席人员:刘艳红 职务社区书记
应到人数 :10
实到人数: 7
缺席人员及原因:刘淑贤、颜宪荣、夏福友行动不便
党课摘要:《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202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批准202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网络行为,是指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储存、发布、传播文字,音频.祝频等信息内容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党员实施网络行为应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承担党员网络行为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级组织宣传和网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党员网络行为管理工作。
第二章网络正能量传播
第五条党员应当积极通过网络,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第六条党员应当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回应社会关切、解释明理、引导群众形成共识。
第七条党员应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对网上各类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敢于亮剑发声,旗帜鲜明,批驳谬论。
第八条鼓励党员通过网络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中国共产党员故事,中国人民奋斗圆梦的故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中国和平发展的故事,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第三章网络行为管理
第九条一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保障和盗督
第二十条一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一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