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凝聚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磅礴力量,根据牙克石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牙克石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4年7月至9月对牙克石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情况;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情况;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情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深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时间与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于2024年9月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牙克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范兴明
联系电话:15049002507 0470-7203696(传真)
电子邮箱:yksrd@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牙克石市市政大厦433室
邮 编:022150
牙克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