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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 励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次数: 171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局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医疗保障局文件

牙医保字(2024)34号

牙克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

励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  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 33号)精神,为做好公共服务领域“信易+”工程建设,加快推  进我市信用体系推广应用,使守信主体获得更加便利优惠服务,  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按照《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通知》《牙克石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

重视、深入领会“信易+”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

 

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便民医疗服务的支撑作用,以突出正向引导、 提升主体体验感为主导,通过给予信用状况良好的人民群众一定 医疗救治和服务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信用的

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就医效率和体验。

二、具体内容

我局“信易+医疗”守信激励工作主要为“先诊疗后付费、 一

站式结算”方面。

(一)应用场景

在市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办理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业

务时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享受激励政策。

(二)激励对象

“先诊疗后付费、 一站式结算”实施对象为我市乡村振兴监

测对象;

(三)激励措施

1.“先诊疗后付费、 一站式结算”具体措施

按照《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牙克石市健康扶贫 先诊疗后付费、 一站式结算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市人民医院、 中蒙医院为“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垫付医疗费

用,患者住院时无需缴纳押金,直接就诊;患者出院时只需在医

 

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窗口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

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按规定给予报销。

(四)具体流程

1.“先诊疗后付费、 一站式结算”具体流程

(1)入出院手续。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根据乡村振兴部门提 供的监测对象名单,核对患者身份证、户口薄、医保卡、精准扶 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等有效证件,确认贫困人口身份, 与符合条件的患者签订《牙克石市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住 院费用结算协议书》,患者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患者出院时,到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由医疗机构出具病历首页、诊断书、发票、费用清单和《牙克石 市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单》,患者核实并结

清自付费用后,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医疗机构退还相关证件。

贫困人口在住院期间,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 单”制度,每日向患者提供治疗措施、治疗费用等清单,并由患 者签字确认。出院前,医院提前向患者告知住院期间所需的费用

以及个人应承担部分,便于患者或家属做好筹资准备。

(2)费用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贫困住院患者,出院

时在“一站式”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落实失信惩罚机制

为保障“信易+医疗”机制优质和谐运转, 一方面针对恶意逃

费、欠费者,定点医疗机构有权暂时留存患者提供的证件,取消

 

该患者在医院的激励资格,并不再向该患者提供病例资料、诊断 证明、住院发票、转诊等服务。另一方面对于把关不严、未严格 审核患者身份、证件资料,造成不是激励对象人员享受优惠政策, 甚至与病人串通恶意逃费等行为,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

响,由有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健全完善宣传推广机制

发掘“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的宣传渠道,充分运用“线 上+线下”的宣传模式,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展示诚信 行为的正面影响和价值,及时披露“信易+医疗”场景应用成效,

引导群众“知信、用信、守信”,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推广

宣传诚信理念、诚信文化、诚信事迹,树立诚信典型,推动诚信

社会建设。

牙克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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