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村(社区)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正面清单指导目录 | ||
序号 | 出具证明名称 | 依 据 |
1 | 居住证明 | 《居住证暂行条例》 |
2 | 社区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 《志愿服务条例》 |
3 | 委托办理收养登记证明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
4 | 收养人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情况证明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
5 | 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意见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6 | 征兵政审初审意见 | 《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 |
7 | 村(居)民同意村庄规划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8 | 由村(居)民委员会同意或指定的监护关系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应当或可以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