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绥满高速扎敦互通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2.建设单位:牙克石市交通运输局
3.建设地点:扎敦水利枢纽管理区东北侧的G10线牙克石段K1085+484km处。
4.建设规模及内容:G10绥满高速扎敦互通工程互通方案为单喇叭型互通,交叉桩号为K1085+484km,项目新建匝道共长5.564km,新建3-4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1座;6-20米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1座。
5.建设期限: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
6.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1730.43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拨款。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牙克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瑞有 联系电话:13664705296
牙克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