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平台首页 > 政务公开 >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五届牙克石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五届牙克石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7 浏览次数: 173 信息来源:市检察院 [ 字体大小: ]

2024年3月13日至4月30日,牙克石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19日牙克石市党委第四巡察组向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包括3个具体问题。

(1)针对“学深悟透不到位,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研讨交流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要求,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融会贯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力不够,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还有不足,个案办理与溯源治理、延伸治理结合不深”问题。

整改情况:7月19日综合业务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集体学习《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的参考意见》,并进行深入研讨,学以致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及民生民利等社会问题,已发现3个社会问题,已制发相应的检察建议均予以采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力度不够,党组没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得不实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心得体会、研讨材料内容的审查力度,要求在今后撰写心得体会及研讨材料过程中必须与个人工作实际相结合,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截止目前未开展相关内容研讨。。二是按照《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官办案组综合履职实施方案》,落实各部门信息任务,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报送外宣信息,保证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包括3个具体问题。

(1)针对“服务保障大局还有差距,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市情检情制定措施不精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从严惩治犯罪行为,进一步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二是现已优化《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两件大事”实施方案》,工作措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优化措施,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举措。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助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高效,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不强,送法护企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检企共建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形成检企良性互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力度不足,主动挖掘发现意识不强,方式较为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牙克石市妇女联合会召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共同学习了最高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的2件对困难妇女群体救助的典型案例,双方相互通报了对困难妇女群体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二是对我院以往救助的被害人鲁某某进行回访,发现其生活仍然存在困难,因鲁某某系因案致残,遂将该情况向市残联进行了反馈,残联在2024年的助残日前派员对鲁某某进行了慰问。三是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妇联、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帮助开展心理安抚和疏导,帮助落实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帮助获得法律援助,协调帮助提高技能培训,有效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困难。

3.关于“履职尽责还有不足。”问题,包括7个具体问题。

(1)针对“刑事抗诉工作有短板,对“确有错误”的抗诉标准把握不够精准,发现刑事抗诉线索能力不足,刑事抗诉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15日组织刑事部门人员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指引》,积极拓展抗诉案源,提高各办案组发现抗诉线索的能力。二是5月、6月、7月召开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调度会,通过数据分析,找准抗诉工作中的难点、短板。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落实新时代检察理念不到位,审前过滤作用发挥不充分,距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在每月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调度会中,认真组织刑检部门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培训,此项培训共开展4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刑事立案监督不到位,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线索移送标准、程序及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长效制度。二是组织刑检部门学习《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规定(试行)》和优秀的监督案例,提高监督案件的能力。充分利用侦查活动监督办公室,及时监督、有效监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刑事执行监督不够细致,在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环节履职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入矫、监管等活动的监督力度,认真核查矫正小组组成、《社区矫正责任书》的签订、矫正方案和措施等是否规范。二是加大对调查评估活动的同步监督力度,及时认真核查相关法律文书。三是加强与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的沟通联系,督促其根据法律修订后的新规定及时修订更新《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四是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的监督力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开展民事检察专项活动有时差,对各类专项活动谋划不够,抓落实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6月26日召开部内工作会议,对先开展专项活动后制定活动方案问题进行通报,并对今年开展的专项活动提早谋划,早制定活动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行政检察有薄弱环节,缺少深层次监督,业务数据存在不均衡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26日召开数据分析会,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二是全面均衡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使行政检察数据均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公益诉讼距离“做好”有差距,聚力不够,协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回应群众期待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联络沟通,进一步落实与行政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每周五派检察人员到各科局进行实质化办公。二是加强对志愿者平台的管理使用。针对已受理未通知志愿者问题,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已派检察人员联系志愿者,持续做好与“益心为公”志愿者的沟通工作,定期查看“益心为公”平台,定期与志愿者进行交流。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检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包括2个具体问题。

(1)针对“对全局性、方向性业务问题关注不够,业务工作指导偏重于讨论具体个案,总结检察工作经验、讨论检察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检委会的宏观工作指导作用。加强对检察工作经验的总结,围绕检察业务工作遇到的重大情况、重要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制定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最大限度发挥检委会的业务决策、指导作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程序缺失,应上会未上会”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2020年版)》通知要求,检察建议由分管检察长审批制发,在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以来对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全部交由检委会讨论决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够实。”问题,包括3个具体问题。

(1)针对“重视不够,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召开两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并形成报告,每年至少两次提请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针对往年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具体有效的措施。二是将意识形态列为全院学习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谋划部署不深入,与实际结合不紧密,指导推动工作实效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要点,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要点。严格内外宣信息的审核,对外发布的案件信息经三级审批后,再由政治部、办公室进行把关,指派专人开展意识形态舆论监督工作,并制定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三同步’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舆情监督台账,每日进行舆情巡察,如实填录是否存在舆情问题;二是积极与相关职能机关沟通,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监控系统,解决检察机关无有效监控手段的弊端,及时对接,引导正确舆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包括4个具体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对干部管理“关键点”盯得不紧,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三个规定”等制度,完善容错纠错、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谈话提要求较少,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一岗双责”融入日常管理,确保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长期同步发展。二是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各部门负责人每季度与部门干警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抓落实有差距,内部监督部门衔接配合缺乏有效指引,未能有效融合、同频共振”问题。

整改情况:理清检务督察职能定位,及时对党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着力加强检察权规范运行,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压实压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依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内部监督合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三务’公开不及时,应公开未公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我院互联网网站党务信息的同时在政务外网同步更新党务信息。二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在我院互联网网站公开财务信息后,及时在政务外网同步更新财务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包括3个具体问题。

(1)针对“调查研究重视不够,对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深入调研不够,成果质量不高,缺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的成效”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理论研究工作力度,提高调研工作质量,根据今年制定的《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官办案组综合履职实施方案》,以检察官办案组为单位,对理论调研文章制定任务目标,深入研究检察监督办案中的实际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攻坚克难精神不足,对精品案例少、数字检察亮点不足、数据量较少等难题,主动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数字检察模型构建方式及数字检察模型应用推广学习,召开培训,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监督模型平台使用方法。根据先进数字模型的推广经验(包头行刑反向衔接-危险驾驶撤销案件行政检察监督模型)进行学习。二是进一步与公安及看守所加强数据交换,建立长效数据沟通机制,非密相关数据通过互联网专用数据通道传输,涉密数据传输利用光盘等载体进行加密传输。三是每季度与业务部门召开数字模型研讨会(目前已召开两次研讨会),明确精品案例打造方向及重点,依托自治区重点推广的法律监督模型,选取模型打造精品案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内部监管不严,检察建议严肃性不够,同一检察建议书多次印发,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检察建议质量不高的问题,对上述所有案件逐一排查,对承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认识到制发检察建议的重要性,针对发现的质量不高的案件进行了整改;二是对于今年制发的

检察建议,一律按照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规定的要求进行制发;三是7月12日召开了部内会议,对类案群发的检察建议进行通报,能够整改的及时进行整改,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关于“对财务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包括3个具体问题。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应入账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细化固定资产登记流程。二是定期盘查固定资产,并填写《资产盘点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审核把关不严,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详细《公务接待说明》当中姓名、职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等内容。二是规范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流程并完善了《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合同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的支付方式、签订流程。二是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增加流程监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9.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包括3个具体问题。

(1)针对“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不够不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二是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执行不到位,学习管理不严格,未建立专项档案,考勤记录、会议记录及总结等材料部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签到表,设置专人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会议记录,建立专项档案,及时总结归纳,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支部委员和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总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指导,严格按党员发展流程发展党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包括2个具体问题。

(1)针对“激发干部队伍主观能动性成效不显著,对干部的激励手段较少,部分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细化管理检察绩效考评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遵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规律。二是充分运用奖惩机制,设置“综合加减分”考评项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针对“听证库人员管理不够规范,听证员档案信息不全,人员使用不够合理,参与不均衡”问题。

整改情况:对听证员库中听证员进行了档案信息更新登记,将已退休、不在位及长时间未参加听证的移除听证员库,并根据实际需要补充了专业听证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存在3个具体问题。

(1)针对“履行程序不严格,个别大额资金使用应上会未上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制度》,对于上级下发文件要求付款并超过10万元以上的,按照《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上会流程。二是定期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决策流程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回避决策制度,部分记录人员、参会人员与拟评优秀人员为同一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增加回避制度流程。二是增加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备用名单,如出现记录人员应回避情况,需要用备用记录人员进行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记录方式。二是制作相应的党组会议记录本。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2.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包括3个具体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党建调研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内“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检查。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主题党日计划,规范开展主题党日。三是成立指导组,对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监督,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统计表等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评议的目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准备有关资料和学习材料;根据党员队伍状况,分析党员队伍存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应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时间、主题和内容;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党员日常表现、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分配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表彰和处分等情况;向党员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及时跟进上一年度不格党员的处置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7月26日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培训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3.关于“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不够到位。”问题,包括1个具体问题。

(1)针对“案件评查、流程监控工作中存在屡纠屡犯的不规范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案件常规抽查、重点案件评查和专项评查工作。二是加强办案部门与案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201791;电子邮箱yksjcy@126.com

 

中共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0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