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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 41 信息来源:库都尔镇 [ 字体大小: ]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 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农村公路养护岗位职责

1.路面养护: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保持路面整洁;对路面出现的病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养护公司汇报。

2.路肩养护: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保持路肩平整、坚实、无杂草;对路肩出现的缺损、塌陷等应及时修补。

3.排水设施养护: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对排水设施出现的破损、漏水等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4.构造物养护: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出现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应设立警告标志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三、农村公路养护的巡视与检查

1.养护单位领导必须安排专人每月对养护路段巡视不少于2次;雨季期间,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2.巡视人员应对路面、路肩、排水设施、构造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1. 巡视人员应对桥涵进行专项且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雨季期间,巡察次数相应增加。

四、农村公路养护的档案管理

1.各养护单位管理人员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病害、构造物损坏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准确。

五、农村公路养护的安全管理

1.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安全标志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3.定期对养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财务管理

农村公路资金管理由镇办财政集中核算,统一建帐管理,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实行分户记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或改变其用途。

七、养护考核制度

  1. 考核对象:各村(社区)乡村道路养护人员

2.考核内容

  1. 组织建设方面。各社区配备专职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并坚持进行正常路政管理和道路养护。

2.路政管理方面。各社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人要积极配合镇城市管理办及农村保障及技术推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管理,加大力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公路路政管理的具体规定,达到“六无六有”,即:无无法建设搭建、无违法占道经营、无公路打谷晒场、无违规搭接道口,无违章挖掘道路,无超限超载行驶,有责任主体、有管理目标、有管理措施、有管理规定、有安全措施、有排水通道。

 3.道路养护方面。各社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人要做到:(1)要保持路面整洁;(2)石子路面每年进行两次集中养护,保持排水通畅,行车舒服,无翻石、沉陷等明显病害;(3)要对所养护道路上的桥涵等构造物加强巡视、定期检查,必要时要设置限载标志,加强监管,确保安全;(4)对因自然灾害等因素致使道路交通中断的,要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交通,难以修复的,要及时报镇道路管理领导小组和镇农路站采取措施,保证交通畅通,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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