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库都尔镇建立农村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机制:
一、确定巡查范围,突出重点巡查对象
将农村牧区常住户列入日常巡查范围,开展全覆盖巡查,结合农村住房安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人群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在巡查中发现结构不安全、使用不安全等隐患的,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牙克石市住建局。
二、明确巡查内容,规定具体巡查办法
农村住房安全日常巡查的主要内容是房屋结构安全性能的实地监控,具体以不发生房屋使用安全事故为原则要求,具体巡查内容为:
(一)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的梁、板、柱、墙体等主要结构是否有明显开裂、变形和损伤现象,地基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等问题。
(二)房屋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结构类型、建成时间、层数等),有无擅自加层、拆改、加大房屋荷载、房屋设计使用用途是否发生改变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其他房屋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是否存放危险性、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险物品,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等危机农村住房安全等情况。
三、建立农村住房日常巡查台账
根据巡查内容,建立农村住房日常巡查台账并妥善保存,对巡查中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及时报送处置,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