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牙克石第一批旗县级非遗工坊拟定名单的公示
非遗工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创新的重要载体,为充分发挥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社会各界力量以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牙克石文体旅游广电局,现将牙克石级非遗工坊拟定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定非遗工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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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公示期共5天,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8日。
三、受理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向牙克石市文物保护中心反映。异议材料需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邮箱:wbzx2024@163.com
联系电话:0470-7333881
牙克石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