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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6 浏览次数: 160 信息来源:市法院 [ 字体大小: ]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5年 2月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受理自诉及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二)部门主要职责

法院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牙克石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本级预算。

(一)牙克石市人民法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我院由17个职能机构构成,包括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综合办公室、民事审判二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后勤服务中心、免渡河法庭、博克图法庭、图里河法庭、库都尔法庭、绰源法庭、乌尔其汉法庭。

2024年年末,我院实有在职人员107人,其中政法编制98人,事业编9人,比2023年增加1人,退休4人,新考录公务员6人,调出2人,调入1人。

 

(二)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663.4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7.33万元,减少0.47%。其中2025年本年收入3,502.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0.9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支出预算3,663.4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7.33万元,减少0.47%。其中基本支出2717.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69.2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945.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51.9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66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502.52万元,占比95.61%;上年结转结余160.96万元,占比4.39%。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66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7.52万元,占比74.18%;项目支出945.96万元,占比25.8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663.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0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16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4.56万元,公用经费272.97万元,项目支出945.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7.33万元,减少0.4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3,135.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

20240501行政运行支出2234.07万元,较上年减少91.74万元;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02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5.96万元,较上年增加108.96万元;经费用于办案业务、业务装备、政法部门维修改造支出。

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5.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维修维护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2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05万元,较上年减少12.85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02万元,较上年减少6.4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27.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7.51万元,较上年增加6.50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76万元,较上年减少4.0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85.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85.10万元,较上年减少15.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502.5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444.56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511.01万元,津贴补贴839.42万元,奖金113.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2.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万元,住房公积金185.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0.24万元。

2.公用经费272.97万元

包括:办公费51.67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25.00万元,取暖费41.33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23.19万元,福利费3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62万元,差旅费8.00万元,专用燃料费1.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5.22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化主要是由于我院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占比2.4%,与上年比未增减。原因为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22万元,占比97.6%,与上年比未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7.22万元,与上年比未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无变化主要是由于我院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使用。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202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945.96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785.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60.9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2.97万元,比上年减少12.2万元,减少4.4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福利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5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45.9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一、办案(业务)经费637.78万元。年度目标:根据计划进行办案业务费用的使用,保障了审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可以对应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

1、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受理案件数量大于等于9000件;审结案件数量大于等于8500件;(2)质量指标:一审案件改判率小于等于1%;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大于等于80%。(3)时效指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大于等于96%;审案及时率大于等于96%。(4)成本指标:办项目总支出小于等于657万元;人均办案支出小于等于3万元/人。

2、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2)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3、满意度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当事人对政法工作的满意程度等于100%。

二、业务装备经费147.22万元。年度目标: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购买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终端机等日常办公电子设备,不断更新办公设备确保法院与社会信息沟通更流畅,提高办公效率及办案质量。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可以对应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

1、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数量大于等于10条;设备购置数量大于等于183台(套);车辆购置数量等于2辆。(2)质量指标:设备质量合格率等于100%;设备故障率小于等于2%;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等于100%。(3)时效指标:购买设备的及时率等于100%;设备安装及时率等于100%。(4)成本指标:其他装备采购成本小于等于57.22万元;办公装备采购成本97.78万元;预算执行率等于100%

2、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工作人员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2)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备使用年限大于等于6年。

3、满意度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达到100%。

三、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160.96万元,年度目标根据计划:进行法庭维修改造的使用,保障了审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可以对应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

1、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维修审判法庭及办公消防楼改造等于2次;办公及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面积8000平方米。(2)质量指标:维修质量合格率等于 100%;重大安全消防责任事故发生率小于等于1%。(3) 时效指标:按期交工使用率等于 100%;安全设施修缮维护及时率大于等于100%。(4)成本指标:维修审判法庭及办公楼消防成本成小于等于160.96万元。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提高工作环境保障审判工作有序开展。(2)可持续影响:持续提高保障审判工作有序展开。

3、满意度指标:被改造地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 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雯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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