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牧原镇广大就业困难人员:
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关系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根据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社保补贴认定和发放工作的通知》(呼就服发[2022]4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前期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指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初次申请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在1月份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是指到社区办理完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手续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可享受1月到12月的社保补贴。其他月份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登记的月份开始计算享受社保补贴待遇时间,发放至年底。继续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不需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三)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四)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五)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三、补贴险种指个人缴纳的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间,申请人不得存在出租车营运证等经营性收入;不能担任个体工商单位负责人或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及企业投资人合伙人等;不能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享受社保补贴期满人员、已退休人员(包括未办理退休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享受期满人员、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人员均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3、非本地常住居民请到常住地申请办理。
五.受理机构
牙克石市牧原镇劳动保障。平台咨询电话0470-73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