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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市档案史志馆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5-03-13 浏览次数: 70 信息来源:市档案史志馆 [ 字体大小: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为推动档案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原则

1. 党性原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性原则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 人民性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服务群众、引导群众。

3. 问题导向原则:聚焦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 创新发展原则: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理念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创新,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1.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馆长为组长,副馆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馆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2. 明确责任分工:馆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馆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协助馆长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按照 “一岗双责” 要求,抓好本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本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 。

四、工作制度

1. 定期研究制度:馆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2. 分析研判制度: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档案工作领域的舆情动态、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等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 。

3. 报告制度:各科室每季度向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发生涉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

4. 教育培训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

5. 考核评价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室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评价。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

五、阵地管理

1. 档案展览展示阵地:加强对全市展览展示内容档案史实的审核把关,确保展览展示内容积极健康、符合主流价值观。档案信息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加强对档案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权威、安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发现和处置负面舆情,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

2. 档案学术交流阵地:加强对档案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严格审核交流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参与人员,防止错误思想和观点在学术交流中传播。在举办学术研讨会、讲座等活动时,要提前向馆领导班子报告,并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

六、队伍建设

1. 加强人才培养:通过内部培训、外出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 。

2. 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干部从事意识形态工作 。

3. 强化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激励机制,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监督检查: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

2. 责任追究: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导致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意识形态事件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附;牙克石市档案史志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构成

 

(一)组长档案史志馆馆长)

 

林祥祚:全面负责档史馆意识形态工作,把握工作方向,制定整体战略与决策,定期向领导班子汇报工作进展与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与档史馆整体发展目标一致。

 

(二)副组长(档案史志馆副馆长)

 

丁聪聪、郎海波: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合作,对重点项目和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与解决,定期向组长汇报工作细节与难点。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规划与组织实施,监督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分析研判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

 

(三)成员

石长亮:负责档史馆内部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内部刊物等渠道传播主流思想与价值观,及时发布档史馆重要活动与成果,弘扬正能量。开展档案文化研究与传播活动,通过举办展览、讲座等形式,传播优秀文化,发挥档史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引导正确的历史观与价值观。
高金英:管理档史馆网络平台,维护网站、社交媒体账号等网络阵地的信息安全与舆论导向,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信息。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中,融入意识形态考量,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思想正确性,防止不良信息通过档案传播。

 

二、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档史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档史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

2. 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档史馆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为档史馆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指导。

3. 分析研判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档史馆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建议,维护档史馆意识形态安全。

4. 加强阵地管理:加强对档史馆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网站、社交媒体、宣传栏、展览厅等,确保阵地传播的内容积极健康、符合主流价值观。

5. 推动文化传播:充分发挥档史馆的文化资源优势,开展档案文化研究和传播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为社会提供正能量。

6. 协调各方工作:协调档史馆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其他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稳定。

三、工作机制

1. 定期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分析档史馆意识形态工作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策。

2. 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要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信息,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要情况。

3. 检查考核制度:领导小组每年对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4. 培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档史馆工作人员参加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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