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镇纪委、派出监察办 2024年度工作总结
2024年,在市纪委监委、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牧原镇纪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把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在政治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上持续发力,现将2024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足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
(一)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夯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监督工作的首位。一是协助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持续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对三务公开公示栏、“三务公开APP”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次;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协助党委建立健全“六个清单”,并召开“六个清单”专题研究会议3次,开展谈心谈话2次,廉政谈话6次,并对照清单和工作实际开展政治监督;三是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2次,对“第一议题”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次,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四是全年参与涉及“三重一大”议题会议44余次,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1条,紧盯关键人、关注关键事、把握关键点,做好“同级监督”;五是将“五大任务”和模范自治区建设“两件大事”纳入政治监督。对各部门落实“两件大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4次。
(二)将专项监督走深走实,用监督执纪书写民生答卷。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为基层减负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乡村振兴方面。通过查看内业资料、实地监督检查等方式持续跟进重点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监督,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4次,镇纪委将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为企业入驻和项目建设提供充分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村级“三资管理”方面。围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公示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1个,下发工作提醒函1份,督促责任部门整改,现已整改完成。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抽检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3次,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2次,走访民营企业、商户、个体户10余家,尚未发现靠商吃商、利益勾兑、严重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等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安全生产方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4次,其中对燃气安全监督检查2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1个,下发工作提醒函1份,责任部门已整改完成,同时督促镇平安建设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吸取重大事故经验教训,常态化对辖区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方面。对低保评议工作进行监督4次,耕地工作情况检查1次,防汛抗旱监督检查2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三)加强日常监督,纠治“四风”,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监督检查3次。通过不定期暗访、随机抽查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纪律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10余次,发现问题2个,对3人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明察暗访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工作人员在岗情况6次。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0余次,并及时下发廉洁提醒函,加强监督质效。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情况
镇纪委深入贯彻落实《牙克石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牙纪法〔2024〕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系统施策,全力以赴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将集中整治工作融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中,第一时间将《牙克石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向党委作专题汇报,传达上级纪委监委相关要求并建立监督检查台账,明确监督重点,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在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通过明察暗访、举报受理、专项检查、实地督查等方式,深入排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截至目前,镇纪委共开展监督检查7次,发现问题7个,下达工作提醒函2份,开展“回头看”检查5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深入排查问题,确保整改到位。深入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督促责任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防止“一阵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推进专项整治走向深入。党委、政府、责任部门自查发现问题36个,督促完善整改方案10份、建章立制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畅通举报渠道,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效衔接。在暖泉村、永兴村、前进村设立举报信箱,村纪检委员定期查看信箱,对于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收集并上报镇纪委。镇纪委确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和处理流程,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得到及时、公正地处理,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线索,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监督执纪情况
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对查处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收到市纪委监委转交办问题线索6个(涉及公检法5个),自办问题线索1个,共计7个问题线索。经初核,7个问题线索均已立案审查调查,其中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3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1次,观看反腐纪录片3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镇纪委对主体部门以案促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次,发现问题2个,已督促整改完成。镇纪委始终秉持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工作原则,不断督促镇纪检监察干部持续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以党纪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在办案过程中将所学知识付诸实践,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将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纪检监察干部对法律条规掌握不够熟练。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法律条规掌握不够准确,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二是对基层党组织监督检查方式单一。当前,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检查方式过于单一,缺乏多样性和创新性。为提高监督效能,需探索更多元化的监督手段,使监督检查更加精准、高效。同时,应鼓励基层党组织自我监督。
五、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牢记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主动及时向市纪委和镇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持续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推进落实“两件大事”情况,加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等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坚持审查调查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决不让违背党中央精神、损害党中央权威的问题在牧原镇有任何市场。
(二)深化体制改革,将改革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两个责任”贯通联动。按照市委十五届全会总体要求,结合牧原镇2025年党委政府的目标任务,协助党委制定好“六个清单”,做好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计划。推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和监察联络员发挥好监督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
(三)坚守人民立场,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聚焦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加强对全镇和部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主责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加强对“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的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聚焦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常态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防止滥用权力、违规决策等问题。督促深化“三务公开”制度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