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全面解决和防治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草原生态科学保护利用和畜牧业转型升级,系统解决和防治草原过牧问题,结合我市草原资源及利用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生态优先、以草定畜、产业转型、民生改善,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不断加大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力度,积极推进饲草供给能力提升、畜牧业良种良法应用,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持续增强科技支撑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养殖户持续增收,从根本上解决和防治草原过牧问题,努力实现草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不断加强草原资源保护,严守适宜载畜量红线,合理控制天然草原放牧规模,持续推进草原高水平保护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系统解决和防治全市192.59万亩天然草原过牧问题,不断提升草原生态屏障功能。
(一)摸清底数,精准施策
1.摸清超载底数。结合我市天然草原生产力实际,科学核定载畜能力,以村为单位公布适宜载畜量(以草原证为单位公布适宜载畜量),签订责任书,逐镇(社区)、逐村、逐户核实超载量,按照天然草原核定的适宜载畜量,控制草原放牧数量,制作并上墙“明白卡”,让养殖户清楚能放牧多少畜、超载多少畜,建立超载清单。(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农科局,各镇人民政府)
2.支持舍饲圈养。摸排全市现有养殖圈舍,科学计算圈舍承载能力,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新建、改建措施,把舍饲圈养作为疏散分流草原超载牲畜的主要途径。结合牙克石市实际,吸取兄弟旗市先进经验,制定高寒地区的牛羊保暖圈舍方案,鼓励村集体建设适宜舍饲养殖的棚圈及配套设施,打造冷季集中舍饲基地,实行适度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责任单位:市农科局、林草局,各镇人民政府)
3.提高草原产出。摸排全市打草场、公共放牧场规模及利用情况,严格执行打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气候条件、牧草长势以及防火形势,合理确定天然打草场刈割时间,严格执行刈割规程,为舍饲圈养提供饲草料。加强公共放牧场外来牲畜管理,严格控制公共放牧场牲畜数量。(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严格管理,提升效能
1.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全市129.99万亩草畜平衡区及192.59万亩天然草原全部执行休牧制度,根据每年气候因素、牧草生长规律,适时发布休牧公告,明确休牧起止时间,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相关标志。同时,推动草原补奖资金发放与草原保护责任挂钩,做到奖罚分明、责权对等,对在草畜平衡区放牧超载率超过10%的,市林草主管部门协商财政部门扣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农科局,各镇人民政府)
2.强化外来牲畜管理。在关键路口设置临时卡站,严厉打击招揽外地牲畜进入我市违规放牧的行为,积极开展执法巡查与宣传活动。全面开展牲畜数量核定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牲畜运输必经之地科学设卡,做好检疫申报和运载车辆登记备案,打击未经检疫运输动物的违法行为。对于公职人员有偿招揽外地牛羊到自己管辖区域违规放牧,以及林业和农牧工作人员对国有林地和草地私自外包从中谋利的行为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农科局、公安局、交通局、各镇人民政府)
3.加强草原过牧监测预警。按照自治区下发草原过牧预警图斑开展草原过牧预警巡查,提升过牧巡查和案件查处效率。各级林草长按照自治区下发的草原过牧预警图斑,组织执法力量,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采取不打招呼、直达草场、现场取证的方式,开展休牧期巡查,及时向属地移交问题线索,精准有效打击违规放牧行为。(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4.完善草原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以各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牙克石辖区为一级草原生态监管网格,以10个镇、2个市属国有林场、3个国有农牧场为二级草原生态监管网格,以村为三级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草原生态监管体系。通过网格化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草原生态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草原生态保护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促进草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林草局、驻在国有农牧场、各镇人民政府)
(三)科学引领,转型发展
1.强化饲草供给保障。结合全领域全要素资源排查工作,摸清全市土地资源情况,鼓励各镇用好一般耕地、荒地等种植人工饲草;推广生物发酵和秸秆青贮、黄贮、裹包贮存等技术。(责任单位:市农科局、林草局,各镇人民政府)
2.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依托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支持养殖场户使用肉牛良种冻精、优秀种公羊进行繁育,加快推广优良品种。加强与高校、农牧业科学院和各级农技推广部门专家合作,开展技术指导。通过试点示范、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广全混合日粮、智能设施、清粪机具等配套设备,推动畜牧养殖综合机械化率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农科局)
3.促进牧业增效、养殖户增收。鼓励自有牛源、羊源、奶源的农牧户强化产品加工能力,在转化增值中获取收益;加强对草原牛羊肉、传统乳制品的宣传推介,讲好品牌故事,提升溢价能力,让好产品卖出好价钱,实现“减畜不减收”。引导家庭牧场以畜牧产业为基础,从事牧家乐等特色旅游、特色餐饮,促进牧文旅融合。鼓励开展直播带货、转移就业,帮助农业养殖户跳出传统畜牧业,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中拓展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市农科局)
三、具体安排
1.制定方案。各镇人民政府深入调研本镇当前牲畜养殖规模、草原利用现状等因素,结合当地畜牧业发展特点和养殖户生产生活需求,于2025年2月28日前,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制定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
2.组织落实。各镇人民政府明确工作职责,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户,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林草局与农科局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对各镇人民政府进行全程指导。技术团队定期深入各镇,开展草原监测、养殖技术培训等工作,帮助农牧户科学养殖,提高草原利用效率。
3.全面评估。2025年3月1日至10月15日,林草部门牵头对各镇人民政府草原过牧问题解决和防治工作情况逐一进行全面评估,重点评估各镇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上的工作成效、政策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评估结束后,分别形成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4.持续推进。从2026年开始,将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纳入常态化管理体系。各镇人民政府持续深化任务落实,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养殖户的日常监管和服务,引导养殖户自觉遵守草畜平衡规定。市政府及草原主管部门加强对各镇政府的指导督促,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和抽查工作,确保每个地区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持续稳定在10%以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林草局、农科局、财政局、文体旅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解决和防治草原过牧问题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市草原过牧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做好草原载畜能力核定、舍饲圈养设施建设、草原监管、生态修复、技术培训等工作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整合涉农涉牧项目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引导草牧场承包经营者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发展全过程。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草原过牧问题治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开展草原保护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深入各镇举办培训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养殖户生态保护意识与法制观念,引导其自觉参与草原保护与建设。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