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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其汉镇党委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09 浏览次数: 16 信息来源:乌尔其汉镇 [ 字体大小: ]

乌尔其汉镇党委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牙克石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11月3日,牙克石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乌尔其汉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13日,牙克石市委巡察组向乌尔其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乌尔其汉镇党委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乌尔其汉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收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乌尔其汉镇党委于2025年1月9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乌尔其汉镇党委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领导小组督促检查、责任部门牵头整改、全员参与整改的工作格局。镇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细化举措,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意见和建议,具体细化形成三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根据2024年12月23日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我单位涉及“点事”2项,一是“未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风险预案”;二是“乌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维修项目存在超预算施工事实,已进入验收环节才在2022年5月22日第66次党委会进行该事项审议”。

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制定整改措施14条,实施完成14条。通过巡察整改建立制度3项、完善制度6项、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5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

针对“自2019年以来,党委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展学习,对“农业工作”缺少系统安排,未召开农业工作会议进行统一部署。”问题。一是2024年12月19日,邀请牙克石市农科局副局长参加专题研究部署壮大集体经济工作会议,围绕“三变”改革任务目标、推广模式以及以“五合”促“三变”改革等进行专题辅导;二是2025123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1次;2025年2月26日,镇分管副镇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每日一学”集中学习1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相关重要论述”2次。

2.关于“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第一议题制度贯彻不严格。”问题

针对“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环节占比少,没有结合个人思想认识、本镇实际以及个人分管领域深学细研,中心组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没有完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对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材料进行全面自查,针对不合理材料进行反馈修改,并规范发言材料格式。二是线上开设“党员教育专栏”,定期推送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等10期内容;线下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针对分管内容开展专题调研1次,并形成调研报告13篇,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三是健全完善《镇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在开展党委议事决策中,有针对性地设置“第一议题”,防止学习赋予表面、学用脱节、泛泛而谈;提前将学习资料发送至班子成员手中,提醒班子成员会前认真开展自学;按照“第一议题”记录模板格式,做好第一议题的收集整理工作。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有差距。”问题

针对“城镇居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垃圾集中堆放点设置不合理,走访发现个别商户和居民因集中堆放点设置较远,利用周边空地堆放垃圾现象。”问题。一是2025年2月11日已联合属地企业、驻在单位对镇区环境卫生开展了分时段集中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了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联动机制,以保障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长效管理。二是在2025年2月12日至15日期间,安排装载机与卡车出动20余次,组织50余人次投身清理工作,成功清运垃圾300余吨。随后于2月18日至19日,又调配100余人次,针对镇区主要干道的积雪展开集中清理行动,全力保障镇区内交通顺畅与环境整洁。三是垃圾堆放点排查与布置方面:已联合镇森都分公司对镇区垃圾堆放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排查164个垃圾箱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对垃圾堆放点进行了布置,以优化垃圾处理体系。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供热设施安全检查力度不够,注重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但忽略日常检查,特别针对校园周边经营商户的检查。”问题。一是已落实督查检查机制,并将督查检查记录形成记录表,2025年以来已形成检查记录24份,对发现问题进行记录;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聚焦食品安全,2025年1月、2月分别对镇内大型商超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二是在供暖前期以及供暖期内以不定时抽查方式对供热设施安全问题进行检查,2025年2月11日已对镇森都公司供暖安全问题开展检查工作,针对锅炉系统、水泵系统、安全制度、消防设施、供水回水温度及压力等进行检查,未发现需整改问题。在今后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的问题,会及时向相关方面指出,并明确规定了整改期限,以确保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

4.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未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风险预案等,《乌尔其汉镇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预案》《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均存在网络下载照搬照抄的现象,出现“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清水提供坚强保障”“为建设大美、品质、幸福鄂尔多斯增添动力和活力”等表述,缺少深入的研究部署及跟踪问效。”问题。乌尔其汉镇党委高度重视、深度研究部署,1月9日,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本镇民族分布、文化习俗、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等具体情况,制定初步预案、计划、方案,1月13日,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广泛征求当地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确保计划符合实际需求。1月16日,重新基于真实数据制定计划《乌尔其汉镇民族工作计划》《乌尔其汉镇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预案》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教育实施方案》。同时,对于《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全面自查相关文件,避免出现表述不规范的情况。

5.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职责还有短板弱项。”问题

针对“对地区总体规划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对牙克石市乡村振兴规划、牙克石市全域旅游规划、乌尔其汉镇总体规划的学习、研究和部署,未组织地区相关单位研究本地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谋划不够,合力作用发挥不强,实际工作中与规划存在脱节现象。”问题。一是开展集中学习活动,2025年2月20日已组织镇机关全体人员以及驻在单位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学习内容主要为《牙克石乡村振兴规划》和《牙克石全域旅游规划》,通过学习提升了相关人员对规划的认识和理解。二是经济发展工作研究部署,结合上级规划以及本镇实际情况,2025年2月21日召开了乌尔其汉镇经济发展工作研究部署会议,对本镇经济发展工作进行了研讨和安排,为后续工作明确了方向和重点。三是制定计划,2025年2月13日已制定出本地区的旅游计划以及经济发展工作计划,为推动本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引和工作框架。同时针对旅游、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制作了乌尔其汉镇2025年重点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

针对“公共服务能力有欠缺。镇区道路路面破损严重,道路配套服务设施不足;镇区缺乏垃圾填埋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垃圾清运存在不足,现有集中供热设施管网老化严重,亟待提升改造。”问题。一是路面维修及配套设施完善,正全力推进资金项目申请工作,旨在对镇区破损严重的路面实施维修。申请期间,已深入勘察并详细统计路面破损状况,同时制定了初步的维修方案,为后续施工做好充分准备。二是为有效防范桃花水可能引发的水患风险,20252月26日,镇党委召开会议,专项部署针对煤田地区洪沟及涵洞的全面疏通工作,并积极申请相关资金项目,切实保障镇区安全度汛。三是2025年1月,向上级部门提交了针对乌尔其汉镇94个老化太阳能路灯的改造项目申请,致力于改善镇区夜间照明条件。四是争取环卫设施资金,正积极督促镇森都分公司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全力争取资金,用于增设垃圾填埋处理设施以及扩充垃圾清运的环卫设备。已全面梳理并详细阐述镇区内垃圾处理的现状及面临的实际问题,为资金申请提供有力依据。五是供暖管网设施维修更换,持续督促镇森都分公司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沟通。2025年1月7日,已收到住建局关于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的相关文件,计划对乌尔其汉镇的一二级管网、换热站板片、法兰蝶阀以及温度表进行更换,以提升供暖管网的运行效能。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待提升。”问题

针对“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足,压力传导不够。2019年至2023年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广播电视站党支部在2020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判过程中应付了事,存在报告内容部分重复现象,重形式、轻效果。现有意识形态阵地不能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的作用,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一是将《通报》作为第一议题内容,通过第20届第182次党委会进行学习,并进行总结部署;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针对全镇14家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中,纳入到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到2025年2月理论中心组内集中学习,纳入到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进行学习。三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材料审核机制,对全镇14家基层党组织2024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和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一对一指导完成,并于2025年1月7日起,开展为期1周的实地督导工作。四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信息导向关、质量关;公众号“乌尔其汉发布”平台开设“党员教育”“北疆文化”等专栏,定期推送党的创新理论、惠民政策等;利用春节重要节日,组织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我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过新年”活动,持续丰富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针对“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树得不牢。安全隐患排查责任落实不力,对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不到位,涉事企业整改不及时、不彻底。2024年乌尔其汉镇柏安木业加工厂由于员工违规操作,致使引发火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镇政府未建立辖区电动三轮车喷号管理登记管理在册数量清单,存在电动三轮车私自载客拉人、乱停乱放现象。经实地走访,未见镇政府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电动三轮车隐患工作。”问题。一是针对镇区生产企业,建立起精细且全面的动态跟踪台账,截至2025年3月已建档3家,并详细记录安全生产情况、问题详情、所属企业、发现时间以及整改期限等核心要素。对于那些临近整改期限却仍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依据台账信息深入分析,通过上门督导、约谈负责人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回头看”行动扎实落地,2025年1月22日社会治理办公室联合镇综合执法队组织的“回头看”检查行动,针对镇域内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检查,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标准,对过往已排查、整改企业展开全面复查。在复查过程中,精准甄别整改不彻底、出现问题反弹的情况,督促并帮助企业限期再度整改,有效巩固了前期整改成果。三是2025年1月13日组织镇域烟花爆竹销售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参加牙克石市2025年度烟花爆竹培训,提高了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销售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2025年1月19日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为乡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带去了前沿知识与实操技能,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2025年以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四是联合镇派出所与综合执法队协同发力,常态化的道路安全大排查大治理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以来共检查2次,两支队伍紧密配合,针对镇域内针对电动三轮车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50余份,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针对“化解信访问题举措不多,镇重点信访案件8件,涉及劳动保护、涉法涉诉、农业农村等多个重点领域,2023年发生进京访1人次,2024年进京访2人次。”问题。一是信访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稳步推进,将信访工作深度融入日常重要议事范畴,于2025年2月7日召开乌尔其汉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梳理属地重点人群,作为属地稳控单位,我镇积极同各涉事单位协调,与重点涉事单位定期开展沟通交流,针对重大节点时期,开展联合稳定工作。二是“一人一册、一案一专班” 的精细制度全面落地生根,针对不同信访人和信访事件形成专档,截至2025年3月已建档32份,工作人员依据不同涉事人员的具体背景及个案的复杂因素,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建立群众与政府沟通桥梁。三是“四位一体” 的全方位包保体系严密运转,建立“四位一体”包案台账,目前共有28名信访人员登记在册,包案领导、机关负责人、社区干部、包案干警形成工作专班,时刻紧盯信访人员动态,无论是生活起居变化,还是思想情绪波动;政策解读与心理疏导工作及时跟进,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信访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

针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2024年未制定一岗双责清单。”问题。一是2024年11月14日、2025年2月6日召开健全完善“六个责任清单”推进会2次,制定镇党委主体责任28条、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18条,“第一责任人”清单18条,“一岗双责”清单共性责任15条,个性责任11条;明确12个部门廉政风险点,列出64个风险点和对应的防控措施;制定党委党建责任50条、党支部党建责任21条。二是利用春节前慰问等契机,班子成员深入村(社区)指导党风廉政工作1轮次。三是2024年12月12日,镇党委联合乌森公司党委、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乌尔旗汉党委联合举办乌尔其汉地区年轻干部“青廉行”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专题党课,推动廉洁教育入耳入脑入心。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依据《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三章第十条规定,2021年至今未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一是2024年11月14日组织“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重要内容,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二是2024年11月14日通过召开20届117次党委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针对“谈心谈话流于形式,2022年和2023年谈心谈话记录内容雷同。”问题。一是围绕廉洁从政、规范用权、严守纪律等内容梳理完成廉政谈话提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2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干部职工大会暨节后收心会,就推进2025年全镇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谈心谈话,确保全镇上下统一思想。三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成员11人按照“三必谈”要求,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基层监察员发挥作用不明显,未建立工作台账,没有检查记录。卷宗相关文书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2月8日,镇纪委组织镇专兼职纪检委员、监察干部、村务监督员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培训采取课堂讲授和经验交流的方式,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委责任等内容进行解读,针对“四风”问题和“躺平式”干部的具体表现进行讲解,通过理论“铸魂”、实践“强基”、专项“赋能”,帮助补齐短板弱项、提升专业素养、强化履职尽责,增强基层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监察联络员的作用,以有力基层监督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补充工作台账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表,细化监督检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监督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三是镇纪委定期组织监察干部深入系统学习《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及案卷评查标准、文书制作及案件办理注意事项等内容,提高监察干部案件办理能力,规范文书使用,切实提高案卷质量。

针对“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具体。”问题。一是印发《乌尔其汉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方案》《乌尔其汉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清单》《乌尔其汉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乌尔其汉镇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镇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进行细化,持续推进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廉政风险点逐一梳理,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细化明细表,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9.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存在漏洞。”问题

针对“乌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邀标不符合程序,在讨论确定改造工程施工单位过程中,在仅有2家施工单位参与报价的情况下确定施工单位,不符合三方比价制度要求。”问题。一是2025年1月9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对邀标过程进行细致复查。通过调阅当时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沟通函件等,厘清邀标流程中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1月12日确定了当时负责邀标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重新评估与补救。鉴于工程已完工多年,无法重新进行邀标确定施工单位。2025年1月12日至1月21日,对该改造工程的造价进行重新评估。依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工程实际完成量、施工规范等因素,工程实际造价在合理范围内,但仍存在因邀标程序不合规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针对评估结果,与原施工单位进行了沟通协商,要求其提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详细成本明细和相关票据,核实了造价的合理性。三是完善制度与流程优化。2025年1月16日开始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完善项目邀标管理制度,对参与报价的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标准、邀标信息发布渠道、开标评标流程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同时,建立邀标工作的内部审核机制,在邀标工作启动前,由纪检部门对邀标文件、流程等进行审核,确保邀标工作合法合规。在邀标过程中,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2025年1月份利用早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邀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流程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

针对乌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未验收,2021年9月1日乌尔其汉镇乌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上甲方未签字盖章,且该工程完工后未进行验收。一是完善合同手续。2025年1月10日与施工合同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详细说明合同未签字盖章的情况及其对项目的影响。积极协助完成合同签字盖章流程,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和支持。同时,对合同内容进行再次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实际需求。二是2025年1月12日—25日工程验收完成,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经过再次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已正式通过验收。目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10.关于“账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谨,2022年至2023年9笔支出会计凭证中未取得原始票据,1笔支出原始票据与实际业务不符。”问题。一是自2025年1月开始组织财务人员对过往账务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查。通过细致地梳理核对,列出了未取得原始票据以及原始票据与实际不符的业务清单。清单中详细记录了涉及业务的具体内容,如业务类型、交易事项等;对涉及的金额也进行了准确统计;同时,明确了相关责任人。二是与此同时对能够补开原始票据的业务,及时与业务往来方取得联系。在沟通中,明确告知对方票据的具体要求,包括发票类型、内容、金额等。三是2025年1月中旬,针对原始票据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进行账务调整,深入细致地核查。财务人员仔细核对了实际业务发生的过程和细节,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记录,与业务经办人员沟通等方式,找出了不符的具体原因。根据核实结果,严格按照财务规范要求,对账务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我们对调整后的账务进行了再次核对,以保证调整的准确性。四是自2025年1月10日起完善了《乌尔其汉财务工作(管理)制度》等票据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了票据的保管、使用、登记等规范操作。要求所有原始票据必须妥善保存;同时,加强了对票据保存管理,防止票据丢失、损坏等情况出现。此外,规定不定期对财务自查工作,对原始票据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针对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2022年至2023年购置办公家具、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共计78111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一是落实整改启动。2025年1月9日,召开班子会议,针对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的问题,成立了由财政所牵头,党政办资产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参与的专项整改小组。整改小组对2022年至2023年期间的所有资产购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未入账资产的具体清单,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购置金额、使用部门等详细信息。二是2025年1月中旬全面实施整改。根据梳理出的未入账资产清单,整改小组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办公家具、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资产逐一补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同时,在财务账目中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相符。同时,对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资产购置、验收、入账、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强调了资产购置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账手续,加强了对资产入账及时性的考核和监督。此外,加强人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固定资产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计价方法、入账流程、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建立了《乌尔其汉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清查。清查过程中,对资产的数量、状态、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至今所发生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车运行维护和油料采购均未按照集采目录要求执行。”问题。一是全面清查违规采购项目。2025年1月12日开始,对 2021 年至今涉及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车运行维护和油料采购的所有项目展开细致清查。二是完善了《办公用品采购制度》等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集采目录内项目的采购流程和审批权限,规定所有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集采目录要求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采购。建立了采购项目事前审核机制,同时,完善了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和归档,便于日后查阅和监督。三是2025年1月中旬以来,为提升采购人员及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持续相关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集采目录详细解读、采购流程规范操作等方面。同时,建立了常态化的学习机制,定期组织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

针对建设项目账目不规范,2021年9月22日7号和2021年10月19日1号凭证主要领导未在原始票据上审签。2021年10月19日4号凭证乌尔其汉镇修路工程原始票据后未附明细。”问题。一是2025年1月10日起对原始票据领导审签问题的整改。组织财务人员对所有涉及建设项目的凭证进行了再次梳理确认,重点排查原始票据的审签情况。除了已发现的2021年9月22日7号和 2021年10月19日1号凭证存在主要领导未在原始票据上审签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类似遗漏情况。同时,针对这两笔未审签的原始票据,按照规定流程完成了补签手续。目前,2021年9月22日7号和2021年10月19日1号凭证的原始票据均已由主要领导审签完毕,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原始票据的审签流程进行了完善。明确规定所有建设项目的原始票据在报销前,必须依次经过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以及主要领导审签等环节。二是2025年1月10日起对工程原始票据未附明细问题实施整改,对于2021年10月19日4号凭证工程原始票据后未附明细的情况,与工程方沟通等方式,收集并补齐了缺失的明细资料。对补齐的明细资料进行了仔细核实,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与原始票据的金额和业务内容相符。同时,进一步规范了票据管理要求。规定所有工程类原始票据在报销时,必须同时附上详细的费用明细清单,清单应包括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财务部门在审核票据时,对未附明细或明细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三是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建设项目账目定期自查自纠制度,规定财务部门每季度对建设项目的账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原始票据的审签情况、票据的完整性以及明细资料的附列情况等;并根据自查自纠和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建设项目账目管理制度。及时修订不符合实际情况或存在漏洞的制度条款,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全体人员都能熟悉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11.关于“制度管理不规范文风不扎实”问题

针对“公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镇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公务用车登记单领导干部未进行审签,有时存在不登记的现象,办公用品出库、领取管理不清晰,库存量统计不清,三级联审工作责任制未落实。”问题。一是2025年1月11日,重新梳理《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务用车登记单必须由使用人填写详细信息,包括用车时间、事由、目的地、预计返回时间等,经党政综合办负责人初审后,提交给分管领导进行最终审签。目前,新的审签流程已正式实施,所有公务用车登记单均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签,有效杜绝了登记单无领导审签的现象。此外,为解决有时存在的不登记现象,加强了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备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登记和调度工作。同时,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台账,要求所有车辆在使用前后都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详细记录车辆使用情况。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登记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规定登记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和纠正。目前,公务用车不登记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针对办公用品管理问题,2025年1月13日,重新修订《镇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明确了办公用品出库、领取的具体流程。要求各部门在领取办公用品时,必须填写规范的领取申请表,注明领取的办公用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建立了详细的出库台账,对每一次出库情况进行记录,确保办公用品的流向清晰可查。目前,新的出库领取流程已全面实施,办公用品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同时,落实准确统计库存量管理措施,对镇内办公用品库存进行了全面盘点,逐一核对办公用品的种类、数量、规格等信息,建立了准确的库存台账。三是2025年2月份建立并执行长效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评估。建立了公车管理和办公用品管理的定期检查评估制度。每季度对公车使用登记、审签情况以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出库、库存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通过检查评估,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管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加强镇内纪检部门对公车管理和办公用品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纪检部门不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持续完善制度。根据检查评估和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对《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和《镇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针对学风不够扎实。部分班子成员2024党纪学习教育研讨材料存在网络摘抄现象,没有结合实际工作,缺乏深入细致地思考。”问题。一是镇党委指派专人对党纪学习教育研讨发言材料再梳理再审核,对网络摘抄痕迹明显的、与本职工作联系不紧密的党员领导干部,党委书记于2月通过集中谈话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通过2月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此次民主生活会主题的核心要义、关键概念,为起草撰写研讨材料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指派专人负责此次民主生活会研讨材料内容的审核把关,提高材料审核把关的严肃性。

针对“公文流转程序不严格。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涉及承办领导干部、承办人未在文件批阅单上签批工作意见,仅有签名,同时个别文件没有进行批阅,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浮于表面。”问题。一是自2025年1月10日起全面规范文件批阅签批。重新学习相关条例:组织涉及公文处理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早会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重点解读公文批阅、签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案例分析,让大家明确规范签批工作意见的重要性,避免只签名不签批意见的情况发生。完善批阅单设计:对文件批阅单进行优化设计,在批阅单上明确标注“工作意见”一栏,并适当增加填写空间,引导承办领导干部和承办人详细填写处理意见、执行措施和预计完成时间等内容。同时,对批阅单的流转流程进行梳理,确保各个环节清晰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审核监督:建立公文批阅审核机制,由办公室专人对每份文件的批阅单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重点检查是否有规范的工作意见签批,对于只签名未签批意见的情况,及时退回相关人员进行补正。二是确保文件批阅全覆盖。2025年1月10日至2月20日对近年来领导签批文件进行清理,逐一核对文件的批阅情况,找出未进行批阅的个别文件。并针对清查发现的未批阅文件,及时送达相关承办领导干部和承办人进行补批跟进,确保其认真对待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目前,所有未批阅文件均已完成补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2025年1月末开始,将公文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培训纳入常态化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持续优化流程,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对公文流转程序进行优化和完善,及时调整不合理的环节,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公文流转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12.关于“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

针对“个别环节干部对负责工作情况底数不精,社会治理办公室包含信访工作,对信访涉及底数、事件、人员情况了解不详细。”问题。一是强化措施,全方位提升信访工作质效。2025年以来社会治理办公室持续开展信访摸底大排查,对信访档案、“四位一体”包案台账等材料再梳理再细化再完善,环节干部深入信访工作各个环节,掌握、熟知信访案件、信访人情况,实现了与信访业务的紧密衔接;深入了解每一个信访诉求的来龙去脉,短时间内就对信访工作流程、常见问题及群众核心关切有了全面且透彻的认知。二是信访隐患工作台账从建立迈向高效应用。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形成了条理清晰、动态更新的台账体系,截至2025年3月信访隐患工作台账已累计登记50人。三是深入学习“三到位一处理”信访条例并与“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紧密融合落实,并组织社会治理办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将相关法律条例运用在信访工作之中。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四是依托“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实践,包保责任人在面对各类信访情况时,严格依规处置,既坚守原则底线,又充满人文关怀。

针对“部分社区干部对特困政策、低保政策掌握不够全面、宣传不够到位,对本辖区居民情况底数不够清楚、情况不够明晰,为民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问题。一是“能力素质提升大讲堂” 成效显著。针对社区干部这一贴近群众的关键群体,我们精心组织系列政策讲解专场,围绕核心政策、最新法规等内容展开深入培训,2025年以来累计参与大讲堂学习24人次,知识储备与业务能力得到质的飞跃。二是利用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居民群等便捷高效的新媒体平台,构建起全方位的政策解读网络;定期推送政策解读文章,2025年以来已推送41篇政策、普法等文章,通过图文并茂的案例分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内容吸引力。三是社区干部与网格员携手并肩,开启摸排行动,深入了解群众诉求、生活困难以及潜在的隐患,让社区工作根基更加稳固,为政府各项工作的精准发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针对惠农政策解读、宣传不到位,镇政府公开栏设置不合理,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2023年因惠农政策解读不到位,导致有些农户不清楚乌尔其汉镇没有大豆补贴政策,群众满意率不高。”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乌尔其汉家庭农场微信群内及时发布各种惠农惠牧补贴政策,按时组织人员到各农场入户进行政策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户信息,使公示内容更加完整、全面,并及时、准确进行人员信息公示。三是2025年2月对公示位置重新进行更改设置,使公示情况公开、清楚、易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3.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需要加强。”问题

针对“集体决策时党委成员只表决不发表意见,主动建言、担当意识不强,议事决策走过场。2021年以来,党委会议表决事项,党委成员对议事研究讨论、发表意见少。”问题。一是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明确记录方式,严格按照议事制度由专人详尽记录每位党委委员意见,如实记录最终决策方式,充分体现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全过程。19日、224日,镇党委书记对党委会会议记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次,确保会议内容规范,会议议程、发言内容、讨论过程、决议决策记录准确详实。二是按照《苏木乡镇党委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12月12日召开党委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用制度规范行为,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对决策事项能够主动建言,杜绝意识决策走过场。

针对党委议事不严谨。三重一大议而不清。2021年至2023年14次党委会议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审议中均没有表述预算资金具体金额。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至2024年大额资金支出,涉及资金合计108.5万元,未按照镇党委会议议定的内控制度执行,单笔资金超过1万元未在党委会议上进行审议。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先决后议,乌政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维修项目存在超预算施工事实,已进入验收环节才在2022年5月22日第66次党委会进行该事项审议。”问题。一是健全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运行,提前收集党委会议定事宜,对议题进行审核把关,看议题是否经过前期研究论证,确保议题成熟、准备充分,会后定期查看,确保落实到位。二是10月22日召开党委会,调整“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额度,加强大额资金管理使用。

针对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掌握情况不及时不全面。经走访,通过与居民与基层单位了解,领导干部深入各基层单位指导调研次数少,居民与基层单位对领导干部不认知。”问题。一是领导干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深入包联党建联系点讲授专题党课13次,深入系统地学习“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一本辅导书、发展蓝图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的理解和领悟,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二是开展节前走访慰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老党员群众代表倾心交谈,并征求对党委、政府在民生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条;把“破难题、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依托“双服务双报到”、暖心服务小分队工作机制,在春节、三八妇女节节日期间,开展为期6天的针对老年人、妇女的健康义诊活动,同时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受益人数300余人,免费义诊350余人,免费发放药品金额合计1.6万元。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清雪除冰设备,对过水路面至筑路连接线开展扫雪除冰工作,并铺垫炉灰防滑,全力清除道路上的积雪和冰凌;协调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五九集团物业公司开展治理桃花水、防凌防汛行动,将林场拐弯至砖厂路段的路面积水引流到顺水沟内,给居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三是用好“两代表一委员”载体,1月9日组织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会上整理关于“林下经济、文旅发展、项目谋划”意见建议3条。

14.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在2021年8月拟对内设机构正职进行动议召开会议过程中,拟调整人员刘某某参会,未执行回避制度。”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已于2025年2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牙克石市党政工作部门科级以下公务员选拔任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能够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1月认真学习《牙克石市党政工作部门科级以下公务员选拔任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工作时严格落实执行回避制度。

针对“年轻干部成长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目录与实际材料出入较大,谈心谈话等多项内业材料缺失,部分材料未在目录中体现。”问题。一是已于2025年1月学习《关于加强党(工)委、党组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工作的通知》,按照工作要求,优化档案卷宗模板,确保档案材料精准体现年轻干部履职情况和优势特点,共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13册。二是通过自查梳理,已完成对13册年轻干部成长档案中缺失材料的补充,档案目录与内页材料能够相互印证、详实完整。三是工作人员定期对涉及职务调整或个人有关事项变化的年轻干部的成长档案进行收集和动态更新,确保成长档案能够体现出对年轻干部的动态管理。

1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线下活动、党员打卡日等活动均无材料体现;微信群推送学习内容较多,但无法体现出流动党员参加活动的成效。”问题。一是已下发组织生活通知单,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将《意见》纳入全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二是依托春节期间“五个一”活动,再次对流动党员进行摸底调查,收集登记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出地址、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深入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状况、生活及组织生活情况,及时更新《流动党员“双向”教育管理情况大排查大起底台账》221人。三是2024年年末组织各党支部做好系统数据核对,将排查摸底结果及时同步到流动党员管理子系统数据。四是确定专人定期联系流出党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100余份;密切与流入地基层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已引导牙克石市域内跨镇办流动党员到流入地报到87人,省内外共报道192人。自觉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管理。五是春节期间,流动党员集中返乡,依托各村、社区党员活动室,开展了集中学习培训活动3次,座谈交流2场,及时将党的创新理论及政策要求传达至每位流动党员,确保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不断档、不掉线。对于春节未返乡的流动党员、行动不便的流动党员,通过送学、帮学、寄学等方式灵活组织学习,线上转发学习资料8条,使党的创新理论传达落实到每名流动党员,做到学习培训全覆盖、无遗漏。

针对“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机关第二党支部王某某和刘某某在预备党员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簿未按要求进行填写,考察不严肃。”问题。一是2025年2月再次审核王某某和刘某某的党员档案,指导党政机关二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规范填写其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簿。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发展党员工作具体责任,指导党政机关一支部。党政机关二支部按时间节点,做好3名预备党员2025年第一季度的培养考察。三是已将发展党员全流程讲解纳入培训内容 ,培训已筹备完成,拟于2025年4月16日开展。四是2025年2月指派专人严格对照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环节,对2024年度3份新发展党员档案和1份预备党员转正后档案开展检查,未发现问题。

针对“党费填写不规范,机关第一党支部2023年度4月至12月未填写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红光党支部2023年和2024年1月至9月填写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不规范。”问题。一是指派专人点对点指导党政机关一支部和红光合作社党支部完整填写2024年度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填写1-3月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二是已将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等文件纳入培训内容,培训已筹备完成,拟于2025年4月16日开展。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三是2025年初已组织各党支部对党费基数进行核算,镇党委对各党支部党费基数核算情况进行复核,党费收缴基数核算准确。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针对“李某某和孔某某的2021年至2023年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存在大量内容重复现象。”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25年2月对李某某和孔某某进行个别谈话,深化思想政治教育,二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承诺不会再发生该类情况。二是持续落实“五查”机制,对党的建设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点对点指导,确保材料审核质量过关过硬。

针对“对党课重视不够。2020年度主要领导干部未讲党课;2022年机关二支部以传达文件精神代替讲党课。”问题。一是镇党委建立一季度镇党委党课教育计划,确保党课教育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二是镇党委审核把关14名党组织书记的一季度党课讲稿,确保党课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三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包联党建联系点工作机制,通过每年带头讲一次党课、列席指导旁听的方式,提升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党课的教育效果。目前,1名领导干部深入所联系的党支部讲了1次党课;预计,12名领导干部于七一前深入所联系的党支部讲一次作风建设党课。

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2021年煤安社区党支部未在支委会记录中体现等额选举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煤祥社区党支部2021年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煤安社区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人数均为3人,未达到规定人数。”问题。一是2021年煤安党支部因未熟练掌握换届流程,将等额选举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流程记录在党员大会中,支委会记录未体现。现已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纳入培训内容,重点针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如何开展“三会一课”等内容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已筹备完成,拟于2025年4月16日开展。二是镇党委于2025年2月已开展1次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排查工作,提醒2025年需补选支部委员的党支部进行补选程序,对2025年8月前进行换届的中共牙克石市乌尔其汉镇煤田卫生院支部,中共牙克石市广播电视微波技术服务中心乌尔其汉站支部委员会发放换届提醒通知书。三是镇党委面向基层党组织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全流程推演,并指导基层党组织紧扣2024年组织生活会主题,做好会前中后各项工作,确保组织生活会保质保量完成。四是镇党委每月1次深入基层党组织,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换届选举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目前,镇党委对3个党支部纪实手册进行抽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

针对“纪实手册填写不规范。机关第一、煤安社区、煤祥社区、红光等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手册存在填写不规范、落项、涂改的现象。机关第二党支部2019、2020年度、乌政社区退休第七党支部2022年度、广播电视站党支部2020年度纪实手册丢失。广播电视站党支部2023年度2月和3月、乌政社区第一党支部2024年4月和6月党员大会均使用相同相片,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问题。一是2025年2月镇党委组织委员对纪实手册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谈话教育,并点对点指导,已将问题整改。二是培训已筹备完成,拟于2025年4月16日开展,补齐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短板和知识弱项,确保其正确理解和掌握《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的填写要求。三是要求党支部开展每月自查、镇党委每月督查,重点查看“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纪实手册填写的完整度和规范度,第一季度对三个支部手册进行抽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四是2025年2月,镇党委上收各党支部2024年度的纪实手册,统一保管至镇党委档案室统一保管,杜绝丢失现象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70-7802321。

乌尔其汉镇党委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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